公益性小额信贷利率分析
2016-07-02新疆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新疆乌鲁木齐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6年11期
□文/蒋 晓(新疆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新疆·乌鲁木齐)
公益性小额信贷利率分析
□文/蒋晓
(新疆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新疆·乌鲁木齐)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颁布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发展普惠金融。公益性小额信贷组织便是普惠金融中的关键一环。本文主要探讨公益性小额信贷组织利率问题。
一、公益性小额信贷的界定
(一)小额信贷。小额信贷最早现于20世纪70年代,我国的小额信贷在1990年才开始出现。2000年以后,随着有关这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开始出台,小额信贷才逐步被业界人士关注。有“中国小额信贷之父”之称的杜晓山认为,除了经常谈到的提供少量的存贷汇等各种金融服务外,小额信贷至少还包括以下两点:一是服务对象,二是单笔贷款额度。依照目前世界上的主流观点,单笔小额贷款的额度应该控制在本国或本地区人均GDP或GNI的2.5倍以下才算合理。
(二)公益性小额信贷。根据国际惯例,公益性小额信贷分为福利主义和制度主义。福利主义小额信贷以实现社会发展和扶贫为宗旨,其倡导贷款资金应直接、低息借给穷人,而不是追求机构本身的可持续发展,也可称为“输血式”公益性小额信贷。在我国,一些为妇女创业提供担保的小额贷款、贴息对农村贫困农户提供的贷款等属于福利主义小额信贷。制度主义小额信贷主张走商业化道路,更关注自身创造利润的水平和追求可持续发展,也有“造血式”公益性小额信贷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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