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场域中三重权力主体之间的博弈
——基于对山东省新型农村社区的调研
2016-07-01穆程林刘伟红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穆程林,刘伟红
(山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济南250014)
村民自治场域中三重权力主体之间的博弈
——基于对山东省新型农村社区的调研
穆程林,刘伟红
(山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济南250014)
摘要:对村庄权力结构的研究是对村庄政治研究的基础。目前我国村庄权力结构呈现出“体制精英—非体制精英—普通村民”三重权力博弈的特征,本文在对山东省新型农村社区调研的基础上,构建了三重权力博弈的分析框架,以新型农村社区为例对村民自治场域中三重权力主体之间是如何进行博弈进行具体分析。通过对新型农村社区权力主体的博弈分析,可以看出这种博弈呈现出非均衡性特征。非均衡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体制精英居于权威性地位掩盖了代理人角色;二是普通村民在政治参与中的政治冷漠与依附性;三是体制精英与非体制精英之间权力界限不明确。
关键词:体制精英;非体制精英;普通村民;博弈
一、村民自治场域中的三重权力
村民自治制度作为国家在农村基层社会的一项制度性嵌入,在我国农村已运行三十余载,而村民自治的过程亦是权力主体间不断博弈的过程,为表达出博弈的异质性、互动性空间特征,我们借用皮尔埃.布迪厄的“场域”,具体分析村民自治场域中三重权力主体之间的博弈。一个村庄作为一个微观的自治场域,同一村庄内部村民具有一定的同质性,但并不意味着所有村民的政治经济地位是完全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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