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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视角下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存废问题研究

2016-06-30陈伟杰

消费导刊 2016年5期

陈伟杰

摘要:本文通过介绍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的背景与现状,对其科学性与实际效果进行了研究分析。政策的本质问题是什么?房地产调控政策当存当废?什么是代替它的有效手段?从经济法视角下看,我们得出:完善反垄断法律制度、土地管理法制度,发挥财税法律制度的作用,保障住房法律制度的有效实施等,尽快使制度取代政策。

关键词:房地产市场 调控政策存废 法律制度

面对近些年房价居高不下,房地产市场问题已经使政府与普通人同样焦头烂额,为缓解现状,大批房地产调控政策应运而生却始终未起到预期作用。目前,面对房地产调控政策带来的“且调且高”、弊大于利的尴尬局面,大部分研究者对房地产政策的探索还停留在政策本身阶段,因此,我们是否应当尽快寻找更加合适的途径来取代政策。

一、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出台及与法律的联系

为解决房价过分上涨带来的民生问题与房地产市场投资过热,从2002年《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起,大批调控政策陆续出台。政策在问题的逐渐解决中具有灵活可变性,当市场问题逐渐消失后政策自然可以随之退出,然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推出十多年以来对其愈加依赖,虽然政府一直希望建立长效调控机制,然而始终没有使法律制度代替政策,没有最终完成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我们始终在提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属政策性而非法律性,它既包括国务院出台的“意见”,也包括各部委联合或单独出台的“通知”,以及地方政府为了落实中央任务而出台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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