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表达自由权的保护与限度
2016-06-30夏小雨
消费导刊 2016年5期
夏小雨
摘要:网络表达自由权是表达自由权在互联网的延伸,网络使权利能充分实现时也应防止权利被滥用。微博是现如今网民接受信息发表言论最主要的平台之一,通过分析微博热门事件来进行对网络表达自由权的保护与限度的探讨以及对我国相关立法的思考。对网络表达自由权应以保护为主,对权利的限制应划分明确的标准。
关键词:自由权 微博 热门事件
一、网络表达自由的概念厘清
1.言论自由与表达自由
言论自由是传统的表现言论与出版的称谓。但随着社会发展与科技的进步、传播信息的载体日益丰富、表达思想的行为方式逐渐增多、言论自由的内容不断扩充,“言论”这一词语开始不能准确的表达思想的实质内容和涵盖所有思想的手段和方式,而“表达”一词显得更为准确。为了更为严谨的讨论相关内容,本文使用“表达自由”一词。
表达自由是人权的基础性权利。1948年的《世界人权宣言》第19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表达自由,这种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扰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不分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信息和思想的自由。
2.网络表达自由概述
网络表达自由权,并非只是在表达自由权前加一个限定词。网络技术的发展开启了人类一个新的时代——信息时代。它将表达自由的空间扩张,更有力的实现权利,造就了话语权的平等化。
曾经我们发表某一见解、观点,受众面较为狭窄且传播力有限,当我们希望获得更大的空间去表达自我时,只能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可控的传统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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