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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公民参与政府公共决策的困境及出路

2016-06-25卫青

人间 2016年18期
关键词:公民参与对策建议

卫青

(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北 邢台 054000)

当前我国公民参与政府公共决策的困境及出路

卫青

(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北 邢台054000)

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公共管理的有效执行需要公众的支持与配合。广泛而有序的公民参与不仅加快我国公共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的进程,提高制定公共决策的质量,也有效的实现公共管理目标。因此,我们考察公众在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参与到公共决策的程度,也可用公众参与公共决策的广度,深度和范围来判定决策的民主化程度。本文结合我国国情,分析了我国公民参与的现状,存在的问题,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应该采取的相应对策。

关键词:公民参与;公共决策;对策建议

一、公民参与公共决策的意义

1.公民参与公共决策是指公民个体或社会组织(团体)影响公共决策所采取的行动,目的是要实现公共资源的有效配置,以达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合理化。公民参与有三个基本要素:一是参与的主体;二是参与的领域;三是参与的渠道。公共政策在政府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实现公共利益而制定和实施的公共行为规范、行为准则和活动策略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扩大公民参与地方政府决策对其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2.公民参与提高公共政策合法性。在现代社会中,公共政策的合法性基础源自于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同和接受。只有当政策得到广泛的社会支持,它才能拥有较高水平的合法性,获得较高水平的政府效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决策的过程对于提高公共政策的合法性。

3.有利于实现公民权利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众所周知,公民的权利是社会过程的产物,是人类奋斗的结果,公民通过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监督公共权力行使,公共决策的执行,实现自身的利益。

4.公民参与有利于培养公民精神,打造公民社会,和我国的“善治”要求相符合。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当部分公民缺公共责任感。政府赋予公民一定的权力并通过一定的途径参与到公共决策中,是为了充分的提醒其主体和权利意识,自觉主动的参与国家管理,社会管理以及事务管理。

二、公民参与公共决策的困境

1.公共参与公共决策的制度不完善。在我国,公民参与公共决策并没有一个完整而相关的法律条文相支持。公民参与决策过程仍处于非法定性状况。国家机关并没有将公众参与作为程序中必不可少的内容。我国是典型的精英决策,在这种决策机制下,决策有序和无序性兼存不仅是中国决策深层次的表征,也是决策过程非定性的内容。

2.对公民参与公共决策的认识错误。一些地方政府认为服务型政府建设就只是为社会和公众提供充足的公共产品和良好的公共服务,这必然会忽视公民参与在政府治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一些地方政府的思维和认识依然是政府本位和发展主义,认为参与式民主会影响发展和效率,对公民参与及其效果是存在较大疑虑的。

此外,当前我国公民参与面临的困境还有:公民自身的参与意识与能力有限、公民参与的组织化程度不高、公民参与面临被强势利益集团操纵的风险以及参与的效能感不足等等。

三、公民参与公共决策的出路

如何有效化解当前公民参与的困境,促进公民参与的有效性和有序化,完善公民参与的空间和机制,这对地方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构建是必要且紧迫的。

1.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理性认识公民参与。这就需要从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性质出发,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在地方官员头脑中真正树立起公民本位和服务为民的理念。政府必须树立起以人为本的理念,要以公民需求和公民利益为其政策的出发点,这样才会促进政府依法建立和健全公民参与的相关制度、机制和规范,丰富公民参与形式,保障人民真正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要在执政理念上真正认识到公民参与不仅是公民的正当权利,而且有序的公民参与还是促进政府转型和治理创新的积极力量和重要动力。

2.改善公民参与机制,平衡公共管理的秩序诉求。公民参与地方政府管理并不是越积极、越热情越好,而是必须在一定的范围和领域、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只有处理好参与和管理之间的关系,才能真正实现公民参与公共管理的有效性。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在人们对公民参与行动的政治冷漠与狂热投入两种极端态度、情感和手段之间寻找合理的平衡支点,以谋求政治稳定、利益吸纳、民间强盛的平衡与有机统一。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拓宽公民参与的渠道。公民参与地方政府治理需要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有利于公民更积极、更有效地参与。如果公众对地方政府的信息没有相对全面的了解,那么参与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就会大打折扣。可以说公民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关系。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的同时,还必须大力拓展和优化公民参与的渠道,创造灵活多样的参与方式,并逐渐使新的参与方式制度化和程序化。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探索符合我国现实情况的并能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积极性的各种新方法,让公民参与具有内在的动力和发展的可持续性。此外,在网络社会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地方政府还需要建立和完善与公民沟通对话的各种新机制和新渠道,如积极推动电子政务、城市公共服务多媒体平台、网上市民论坛、政府会议公开直播、电子会议和网络对话等的发展,这样就可以实现公民参与的渠道多样化。

总之,政府应该逐步建立起有效的公民参与反馈评价机制,从机制上去保护公民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这一机制主要内容是对公民参与政府治理过程进行全面的跟踪,同时对公民参与时的利益诉求和输出的公共政策之间的相关性进行全面客观的解释、说明和评价。“通过反馈评价机制的建立,一方面督促政府部门关注公民的意愿表达,另一方面,加强公民对政府的理解,从而形成良好的双向沟通。”这样的做法无疑可以提高公民参与地方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型政府构建的热情和积极性。

中图分类号:D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6-0061-01

作者简介:卫青,女,河北邢台人,河北省委党校邢台工作站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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