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2016-06-24谭真君
财经界·下旬刊 2016年11期
谭真君
摘要:我国财政部于2015年10月10日修订出台了《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财库[2015]192号)(下文中简称新《制度》),从今年(2016)年1月1日开始全面施行。本文结合笔者实际工作研究,对修订前后的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变化进行了比较,同时探讨了新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施行之后需要注意的衔接问题。
关键词:总预算会计 制度改革 财政预算管理
近年来,我国在政府会计行业始终施行的是以收付实现制来作为核算基础的预算会计标准体系,这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财政资金科学运行奠定了重要基础。然而,随着现阶段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以往使用的预算会计制度已经难以满足二十一世纪的发展需求,而在新时期形势下《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中一些与时代互相冲突的问题也慢慢暴露出来,不能够准确的反映政府资产状况和债权债务等信息,和我国宏观调控需求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我们必须积极寻求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一、原《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存在的缺陷
首先,是核算内容单一的问题。我国在1997年制定颁布的会计制度中主要侧重点是政府预算收支核算,而对于政府整体资产情况以及负债问题却很难全面展示,在制度体系上还存在一定弊端,难以客观真实反映出运行成本的整体情况。其次,近年来相继修订出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目前的企业会计制度理念相对更加接近,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的核算方法选择了双分录的核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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