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问题研究
2016-06-24姚天星
财经界·下旬刊 2016年11期
姚天星
摘要:我国在为实现与国际会计趋同过程中,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条件适合情况下,现行会计准则允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评估,但目前该评估模式还存在一定的理论缺陷与现实问题。以公允价值计量方法为切入点,探讨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中面临的操作难度增大、对企业利润形成较大的波动和影响以及对企业未来盈余的影响等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对推广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提高该模式的应用水平,使其更加符合我国经济发展规律。
关键词:投资性房地产 公允价值 评估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是市场交易主体在计量日进行的交易中,出售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包括已出租的、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已出租的建筑物等。现行的后续估值模式有成本法和公允价值计量两种,以下将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及其应用问题进行探讨。
一、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特点
(一)市场法
市场法通常运用替代原理,在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时,将待估对象与相似房地产(三个以上)的近期交易价格进行比较,并对这些案例的已知价格进行适当修正,评估出基准日的合理价值。该方法具有评估结果与市场实际较吻合等优点,缺点是前期收集市场交易案例的工作量较大,对于房地产成交量少的,不适合使用该方法。……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