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有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看法
2016-06-20张思平
财经 2016年16期
张思平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等1+N个文件。如果说三中全会的《决定》是国企改革的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的话,那么从某种意义上讲,有关方面颁发的1+N个文件是国企改革的建设规划和施工图设计。
然而1+N文件发布后,国企改革呈现了上热下冷、里热外冷、官热民冷、部门热企业冷的局面。国企改革之所以形成目前这种被动局面,有多方面原因。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对改革开放以来国企改革的实践没有很好地总结,在一系列重大问题上存在模糊认识。为此,必须厘清认识,才能够为切实推进国企改革扫清障碍。
国企改革的方向和目标
国企改革的目标是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还是提高国有经济的活力、影响力和控制力?
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中,明确规定了国企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即“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为此提出国有资本要更多地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到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的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等等。显然,这与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对《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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