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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无望时,替父还债温暖绝境一家人

2016-06-17叶子

人生与伴侣·共同关注 2016年16期
关键词:赔偿款林森假肢

叶子

2003年,3岁男孩黄宇被一辆大货车撞倒,失去了左腿。经法院判决,肇事方需赔偿黄宇22万余元。然而,肇事车主郭林森却以名下无财产为由拒不支付赔偿款并不知去向。11年里,黄宇的母亲冯玉历尽艰辛追讨赔款,却一直没有发现郭林森的下落。

事情的转机出现在12年后。2015年10月,热心市民向法院举报了郭林森的藏身线索。郭林森被抓,但仍不执行法院判决。这时,郭林森的儿子郭智博站了出来,他愿意父债子还,而冯玉也愿意做出让步……

祸从天降,儿子被货车撞成重伤

“冯玉,你儿子被车撞了,快去看看吧。”2003年10月1日9时许,冯玉正在收拾碗筷,一个邻居突然闯进屋来,神色慌张地冲她大喊。冯玉心头一震,撒开腿就往外跑……

时年27岁的冯玉于年初和丈夫黄伟强带着3岁的儿子黄宇,从乡下来到南宁务工,一家人租住在兴宁区细鸡村。冯玉在砖场打工,黄伟强则在市区做水暖工。由于国庆休假,冯玉起得晚一些,吃过早饭,丈夫外出揽活儿去了,儿子也跟邻居几个孩子去外面玩耍,谁知转眼的工夫,竟出事了。

冯玉跌跌撞撞地跑上公路,果然看见一辆货车停在路边,地上躺着一个号哭的孩子,正是自己的儿子黄宇。冯玉抱起儿子跑到公路中央,拦下一辆轿车,直奔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经医院急救,黄宇的生命保住了。冯玉这才知道,儿子和小伙伴们玩耍时,那辆货车突然转弯,后轮从儿子的左小腿碾压过去,导致左小腿粉碎性骨折。由于伤势过重,黄宇住院治疗35天后,接受了左小腿截肢术。后经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黄宇的伤残程度为六级。儿子小小年纪竟成了残疾人,冯玉和丈夫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现实,双双病倒,直到一个多星期后才逐渐病好。

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出具的事故责任意见书认定,肇事车辆负主要责任,黄宇负次要责任。于是,冯玉与肇事车主郭林森协商,要求其赔偿儿子的医药费、假肢费、后续治疗费等共计21万元。郭林森1964年生,多年前从宾阳老家到南宁打拼,在南宁市大沙田玉洞拥有一幢8层的楼房和两辆大货车。然而,郭林森除了支付1.2万元医疗费,只答应再赔偿黄宇5万元。最终,双方没有达成调解协议,不欢而散。随后,冯玉以儿子黄宇的名义将郭林森告上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2004年8月3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依法做出一审判决:被告郭林森应赔偿原告黄宇医疗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伤残鉴定费等共计224211元。

判决生效后,冯玉只通过保险赔偿得到了3万多元,余下的近20万元,冯玉没有得到。而且,郭林森的手机也打不通。无奈,冯玉只好向兴宁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就在兴宁区人民法院要对郭林森强制执行时,郭林森却出示了他和妻子聂萍的离婚证书,并表示自己已净身出户,名下没有任何财产。原来,在车祸发生前的一个半月,郭林森就和聂萍办理了离婚手续,将大沙田玉洞那幢8层楼的房产连同汽车等其他财产,全部变更到了妻子名下。由于郭林森名下已无财产,兴宁区人民法院只得于2005年12月终止了这起案件的执行。

车主逃避责任,索赔无望身心受煎熬

好不容易替儿子打赢了官司,却拿不到应得的赔偿,冯玉几近崩溃,更让她感到绝望的是,她病愈后竟然听说郭林森去向不明。冯玉决心寻找郭林森,追讨赔偿款。

冯玉来到玉洞原先属于郭林森的那幢楼里,找郭林森的前妻聂萍,打听郭林森的下落。见冯玉找上门来,聂萍语气生硬地说:“我和郭林森没有任何关系了,我怎么知道他去哪儿了?以后你别来找我。”说完,往外推搡冯玉。这时,站在聂萍身旁的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拽住她的衣角,说:“妈,有话好好说。”聂萍转而呵斥少年:“郭智博,大人的事情小孩子别瞎掺和。”

在郭林森前妻这里碰了钉子,冯玉想他可能躲到宾阳老家去了,于是千方百计打听到了郭林森宾阳老家的地址,赶往宾阳,可仍然没有发现郭林森的踪影。

之后的10年里,黄宇的个头逐渐长高,假肢也换了六七副。昂贵的假肢更换费用成了家里最大负担。为给儿子换假肢,冯玉做了两份工。十多年里,冯玉最大的幻想就是有一天郭林森能够良心发现,能够把赔偿款还给她……

那么,郭林森究竟躲藏到哪里去了呢?其实,这十多年里,他除了到云南和广东躲过一段时间外,很多日子就躲在前妻那里,每天早出晚归。可他不知道,这十多年里,他的儿子郭智博却因他背负了巨大的精神包袱。

原来,父亲交通肇事那年,郭智博12岁,刚读初一。对于这起事故以及后来的官司,他只是听父母在一起议论过,其中的是非曲直他也无从分辨。但是后来,因为冯玉多次找过母亲,有几次还带着装着假肢的黄宇来过,郭智博也就认识了冯玉母子,并对他们产生了同情。

郭智博记得16岁那年的一个星期天早晨,冯玉带着黄宇再次来到家里找父亲,母亲仍是冷着脸说她和父亲已经没有来往,让冯玉母子别再找她。望着那对母子近乎绝望的神情,郭智博不由心生悲怜,但他不能说也不敢说,因为父母交代过,如果把父亲的行踪泄露给冯玉,父亲就会坐牢。

让郭智博更加蚀骨锥心的是,多年来父亲四处躲避赔偿,他也失去了完整的父爱。有一年,郭智博得了阑尾炎,住了一个星期的医院。然而住院期间,父亲竟然没有露面,这使他非常伤感。再有,逢年过节本是阖家团聚的时刻,但也是冯玉寻找父亲追讨赔偿的关键时刻,父亲是万万不敢回家的,因此,节假日里亲人无法相聚已经是常态。郭智博甚至觉得,父母离婚都是这场事故的衍生物,而“悲剧”的根源表面上是那20余万元赔偿款,其实质却是父母的狭隘和私心。

2010年,郭智博高中毕业。他放弃了考大学的机会,想要努力挣钱,替父亲把赔偿款还上,来弥补父亲的错误。

之后,郭智博开始打工。他到饭店择菜、洗碗,到工地上干小工,跟随包工队挖土方、打地基,吃了不少苦。可这些活儿除了能保证自己温饱,根本余不下钱。不过,打工的经历却让郭智博体味到了人间疾苦,也让他对冯玉和黄宇愈加同情。

有一天,郭智博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发现父亲回来了,于是劝父亲:“爸,你总这么东躲西藏的,什么时候是头啊?不如早点把钱给人家,于人于己都是解脱。”郭林森却说等别人还他钱,他就还赔偿款。郭智博觉得父亲是在敷衍,缺乏诚意,父子俩争执起来。最后,郭智博说:“爸,你赔别人的钱,我来替你还,但是你不能再躲了,要抬头做人,否则,我在别人面前也抬不起头来。”

看见儿子在外辛苦打工,聂萍心痛不已。这么多年,冯玉母子不停地追讨赔偿款是在维护自身权益,而儿子同情他们,说明儿子心地善良讲诚信,品格比她和前夫高尚。如果继续“赖”下去,会伤害到儿子的心。替前夫把赔偿款还了当然最好,但让她掏20多万她又舍不得。于是,她想到了帮助儿子创业。

2014年,聂萍出资,又从银行贷了一部分款,买了两台挖掘机送给儿子。郭智博惊讶不已:“妈,你同意我替爸爸还钱了?”聂萍落泪了:“妈是心疼你,你太善良了。”

郭智博自己做了老板。他雇了司机,开始四处揽活。然而,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加上需要还银行贷款,郭智博仍然没有攒下钱……

一晃,12年过去了,黄宇已经15岁了,身高长到了1.58米。但身体长高对黄宇而言却是一种痛苦,这意味着他又要换假肢了。因为截肢处的骨头生长出碎骨,为了装假肢必须做手术。这些苦和痛冯玉一家都能克服,最让他们难以承受的是沉重的经济压力。

或许是冯玉的坚持感动了上苍,2015年10月15日上午,一位姓周的市民发现躲藏十多年的肇事车主郭林森,竟然出现在前妻家中,并且连日开着一辆面包车四处兜风,于是向法院举报了郭林森。

替父还债,让受害方绝境重生

2015年10月22日清晨6时40分,执行法官黄文民及法警一行赶到玉洞聂萍的住处,将正在此处睡觉的郭林森带回法院。

在法院,郭林森辩称没有能力还钱,宁可坐牢。至于自家楼房租给他人开旅馆的收入,郭林森称这个收入跟他无关,都是前妻的。鉴于郭林森拒不履行已生效的判决,江南区人民法院决定先给予其15天行政拘留的处罚。

10月22日上午,冯玉赶到法院,隔着一道卷闸门,见到了戴着手铐的郭林森。十多年追讨赔偿的艰辛如潮水般涌上她的脑海,她恨不得打郭林森一顿解解气。然而,理智让她忍住了:“每个人都会犯错,只要你肯承担责任还钱,我也不再追究。”

这时,郭智博也赶到了法院。他诚恳地对冯玉说:“我替我爸向你道歉。其实这些年,因为这笔赔偿款,我们一家背负老赖的恶名,过得也不快乐。现在好了,我爸再也逃脱不掉了,他欠你们的钱,我替他还你们。请你们原谅我爸吧,他错了。”

冯玉愣了,她没想到,郭林森的儿子竟会愿意父债子还,冯玉被感动了,心里的怨气顿时消失了一半。

接下来,郭智博和父亲做了一次谈话。他告诉父亲,自己替父亲还的不仅是赔偿款,还是良心账。“爸,设身处地为对方想想,你不觉得愧疚吗?因为你的逃避,人家不仅承受着身体痛苦,还承受了精神煎熬。我们只有把赔偿款给人家,人家才能不再委屈,我们也才能迈过良心这道门槛,才能踏踏实实地在阳光下生活和做事。”

儿子发自肺腑的一番话,令郭林森陷入沉思。俗话说,欠账是早晚都要还的,可自己直到被抓才想明白这个道理,这十多年算是白活了。郭林森愧疚低头,说:“都怪爸爸太自私,只要你不怨恨爸爸,等我出去,咱们爷儿俩一起打拼,把账还了。”父亲终于改变了态度,郭智博的眼眶湿润了。

郭林森被拘留后的第二天,冯玉和郭智博在江南区人民法院面对面坐下来协商赔偿事宜。经测算,11年来,连同本金加上利息,郭林森应当支付给黄宇的赔偿款已经高达40万元。郭智博头上立刻冒汗了,偿还20万他都倍感吃力,现在要还40万,恐怕要把他压垮。见郭智博沉默,冯玉知道他是被这陡然增加的20万难住了。得饶人处且饶人,冯玉经过思考,毅然决定在赔偿金额上做出让步:“我看得出,郭智博态度是真诚的,那么我也拿出个真诚的态度,他只需赔偿我们20万就可以,那20万,我们不要了。”郭智博没想到冯玉如此大度,愣了片刻,随即给冯玉鞠躬,连声说:“谢谢,谢谢。”

10月30日,冯玉和郭智博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约定郭智博分三期向黄宇支付赔偿款共计20万元,最迟一笔在2016年10月30日前付清。郭智博以自己的两台挖掘机做担保。随后,郭智博现场向冯玉支付了第一笔赔偿款5万元。当日,郭林森被提前解除拘留,回到家中。

历经11年,法院判决总算得到执行,冯玉热泪长流。

经过这场风波,郭林森被冯玉的深明大义和儿子的勇于担当所感染,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而郭智博也经受了洗礼,他和父母的关系也逐渐改善,一家人重新生活在一起。

编辑 / 杨世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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