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促销活动涉税会计及税务筹划处理
2016-06-16徐建民
新会计 2016年5期
徐建民


企业为了扩大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促销活动也不断创新。目前我国的会计准则对企业的各种促销活动仅作了原则性的规定,账务处理需要依靠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而税法则有很多具体的规定和解释,如果处理不当,企业就会有涉税风险。最近几年,由于互联网的发展,新的促销活动不断呈现,公司财务人员如何从股东财富最大化的角度,选择合适的促销活动?本文试图通过不同方案的比较,对各种促销方式的账务处理和涉税处理进行探讨,以供读者在实际工作中参考和应用。
一、企业销售折扣税法界定
企业在销售活动中发生的优惠方式有多种,常见的有折扣销售、销售折扣与销售折让3种,以下着重介绍这3种销售货物方式在税法上的不同。
(一)折扣销售
折扣销售是指企业在商品销售时,因进货方采购数量较多或进货金额较大、购买频次较高等原因,而给予进货方的一种优惠价格。
税法规定,对于折扣销售,假如销售额和折扣额是在同一张增值税发票上开具,财务人员根据折扣后的销售净额确认销售额,增值税也是根据折扣后的净额计算。若是企业将折扣额单独开具增值税发票,不管账务如何处理,均需要全额计算增值税。因此,从节税的角度讲,财务人员应尽量争取根据折扣后的销售净额来确定销售收入。
(二)销售折扣
销售折扣是指企业在货物赊销以后,为了鼓励客户尽早回款,缩短应收账款的账龄,对提前回款的客户给予的一种优惠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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