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理解与运用不相容职务分离
2016-06-16高垚
新会计 2016年5期
高垚
一、引言
不相容职务分离是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一项重要控制措施,是防范企业内部错误和舞弊的主要手段。我国多个法规中都强调了不相容职务分离的重要性。《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第十九条指出: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要求单位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二十九条指出: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要求企业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然而在很多企业,内部控制的实施人员对不相容职务分离存在很多理解上的困惑。这些困惑源自于内部控制实施人员对不相容职务的教条化认识和外延理解的误区,并制约了对内部控制方案的实施推进。
虽然在多个法规中都提到了不相容职务分离的要求,但是对于到底什么是不相容职务分离,财政部、国资委等各部委却没有给出一个完整统一的定义。法规都只强调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职务。相关文献可以发现:在朱荣恩编著的《内部控制评价》一书中,“所谓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弄虚作假,又能够自己掩盖其错弊行为的职务”。在阿尔文·A·阿伦斯(Alvin A.Arens)《审计学:一种整合方法》一书中,提出了恰当的职责分离提法,强调企业必须要建立合适的职责分离来防范有意或无意的错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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