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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风险及其监管研究

2016-06-16马舒萱张世晓

商场现代化 2016年13期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

马舒萱+张世晓

摘 要: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发展越来越快,在各方面都对传统金融有着一定的影响。在互联网金融不停发展的今天,对人们影响最大的当属于第三方支付,其中支付宝支付和微信支付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常用的支付方式。一直以来都有国内外学者对互联网金融的风险进行研究和讨论并提出相应的监管建议,本文将在各位学者研究的基础之上,以第三方支付为例,结合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报告,具体阐述互联网金融中第三方支付对传统支付的影响,所面临的风险及相关监管措施,为以后进行相关研究做铺垫。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三方支付;风险;监管

一、前言

1.研究的目的

随着互联网金融越来越快的发展,其面向的消费者群体不断在扩大,互联网金融逐渐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无论是微信支付或是支付宝的高频率使用都得益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但发展必定伴随着弊端的产生,如果我们一味地鼓励金融创新而忽略了对消费者的权利保护,就会产生严重的风险问题。但如果在所有细微末节都过度监管,则会阻碍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所以很多学者都在研究去寻找到合适的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管方法,笔者在本文中以第三方支付为例(主要是微信支付和支付宝支付)进行分析,旨在对近几年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结果进行整理归纳,以求启发。

2.研究的意义

在互联网金融一直发展和翻新的今天,对日常生活影响最大的应该是第三方支付,其中支付宝支付和微信支付已经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这么多年以来不乏国内外学者对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类型和监管措施进行研究与讨论。而本文将在各位学者研究的基础之上,以支付宝和微信支付为例,具体阐述互联网金融中第三方支付对传统支付方式的影响,所面临的风险及相关监管措施,为以后进行相关研究做铺垫。

3.研究的思路

本文的主要内容是:

第一章的内容是笔者在提笔之前要说的话,主要讲述了写作论文的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还有本文写作的大体思路。

第二章是对以往研究进行回顾,归纳整理国内外学者对互联网金融及第三方支付风险的研究成果。通过回顾提炼出有效信息,以供后文论述。

第三章主要是对互联网金融中的新型支付方式做一个风险研究,先大致了解新型支付方式,研究其对传统支付的影响。然后以微信支付与支付宝为例,谈谈二者的优劣和风险,以小见大,总结互联网金融所面临的风险。

第四章是认真研究所得资料,根据资料及相关政策对互联网金融所面临的风险提出监管建议及措施。

二、文献综述

1.国内学者研究成果文献综述

(1)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出现了一种新的金融产品类型——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对人们日常生活有着很大的影响,在改善企业融资环境、优化资源配置方面也有不小的贡献。对此有研究的学者认为正是因为有了强烈的市场需求才会产生互联网金融。刘越、徐超、于品显(2014)就提出了这一观点,他们指出互联网金融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比起不能够满足此条件的传统金融有太多的方便之处。李淼焱、吕连菊(2014)认为当下社会正在迅速发展着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对我们国家的传统金融行业产生着非常大的冲击力。银行里的三大核心业务是存款、贷款和支付,但目前互联网金融在这三个方面正迅速抢占着传统银行业的市场份额。韩京芳、王尧(2015)指出互联网金融的形式主要有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第三方支付、大数据、P2P网络借贷、众筹和第三方金融平台。梁烁(2014)对未来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作出了判断,他认为传统支付将退出历史舞台,移动支付成为新的支付方式;传统的金融机构将推出大量的互联网业务,成立网络分行;在证券交易方面也会电子商务化。

目前国内学者主要从信用、安全、技术、法律法规和监管几个方面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研究。

针对信用风险,大都集中在网络借贷和金融产品方面。徐庆炜、张晓峰(2014)指出如果长时间对此类风险不够重视,就会使市场产生麻痹的心理,放松对风险的监管,有可能会变成更严重的系统性风险,这两年国内众多网贷公司“跑路”事件就是这样造成的。王莹(2015)指出现在有许多投资人都是被一些有非常高的预期收益的理财产品所吸引,但实际上这些理财产品并没有精确的信用担保。而往往提供这些理财产品的互联网公司也不一定有能力对他们的产品做出有效的风险信用担保,所以就存在着信用风险。

对于技术风险,熊欢彦、刘剑桥(2014)认为目前系统性风险、技术选择风险和技术支持风险是互联网金融存在的技术风险。王莹(2015)表示互联网金融的运作主要是依靠可以联网的计算机,所以它存在的技术风险也是和电脑程序或者软件有联系的。这对计算机系统的安全性,比如防火墙等安全防护功能的要求就会大大提高,最终目的就是要增强其安全性,防止黑客的入侵。程艳(2015)指出计算机的技术安全对互联网企业长期稳健发展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针对安全风险,屈援、李安(2014)表示开放程度较高的网络支撑了互联网金融,所以互联网金融平台暴露程度很高,安全性风险是对金融企业技术的极大考验。

针对政策法规方面的风险,程艳(2015)认为出现时间较短、还处于发展初期的互联网金融与我们的传统金融相比较,在法律法规上不是很健全,可以说在监管层面是处于真空状态的。乔玉梅(2014)指出因为监管不足,经常有私自突破业务领域、触碰法律底线的现象发生,潜在的金融风险不可以大意,这会严重阻碍以互联网为依托的金融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刘思玢(2015)则指出人们目前只是知道互联网金融的存在,但没有人能明确说出互联网金融真正的定义,互联网金融机构也没有标准的准入门槛,就形成了比较混乱不是很清晰的局面。

针对监管风险,王莹(2015)指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与法律的缺失,还有行业内部自律性不够,对于资金的监管也不严,这些问题都属于监管方面的风险。

(2)对互联网金融监管

何文虎(2014)从制度层面和非制度层面两个方面进行描述。重视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并立法,针对不同业态的互联网金融业规定程度不同的信息披露制度,这都是制度层面的监管方式;加强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技术水平,培养复合型人才,加快网络征信体系的建设,建立健全的事前征信体系,这都是非制度层面的措施。

魏鹏(2014)指出为了改善目前国内互联网金融的现状,我们应该有明确的监管原则和办法,但也要适度监管和协调监管并重;让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经过立法让互联网金融机构明白其社会性质和法律地位,从而更好地去发展。

除了上述学者的观点,伍旭川(2014)还指出了应适度创新金融监管方式,更加突出安全稳定协调监管,加强市场参与主体的保护等措施。

韩京芳、王尧(2015)表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那么政府就有责任对其进行规范,最有效果的应该是政府出台有关监管互联网金融的政策,政府的鼓励、监管和政策性引导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起很大作用;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平台信息监管,应明确平台业务范围,平台必须将自有资金与客户资金进行隔离;加大力度去规范互联网金融,现在这个阶段我国的互联网金融体系还存在着许许多多很不完善的问题,这时候就应该明确互联网金融的监督主体,有方向的去监管。

2.国外相关文献综述

美国对第三方支付实行功能性监管。在立法方面,并没有特别针对第三方支付的法律法规,仅仅将其看做传统支付功能的延伸;在监管的体制方面,由于行政区域级别的原因,联邦和州将采用分别管制的方法,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对第三方支付负责监管,而在第三方支付企业不违反本州法律的基础之上,各州的监管部门可以对他们做出一定的约束。

Allen(2002)表示现在的互联网金融可以看作是互联网与传统金融相互结合的新型产业,但它并不仅仅是以互联网技术为主要的金融,更多的是以互联网思维作为支撑的金融。

Klafft(2008)认为在互联网这个匿名的网络环境下,一切都会变得很模糊,而很多贷款人在互联网环境下进行贷款的经验并不足,所以面临的资金交易方面的风险就会比传统金融业务高出很多。还有政府需要对互联网金融进行强力监管,因为互联网连接着外界,如果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发生了金融危机,就会对周边国家产生很强烈的影响甚至这种影响会遍及全球,就像2008年美国的金融危机,对很多国家都产生了不小的影响。所以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不仅是要一国政府加强宏观监管,更需要国家与国家之间的通力合作。

三、以第三方支付为例的新型支付方式的风险现状

1.第三方支付方式的分类及对传统支付方式的影响

第三方支付是指当我们消费后需要支付的时候,可以不用随身携带银行卡或者现金,在网上通过第三方支付公司进行支付,这就需要第三方支付公司与银行进行业务联系,让客户通过互联网迅速完成支付。第三方支付可以让人们不用与银行直接进行业务往来,所以方便了许多也有着以下优势:一是人们可以不开通手机银行或者网上银行,因为第三方支付系统汇集了众多银行,客户可以在一个软件上任意挑选结算银行;二是第三方支付能够起到担保作用,比如支付宝,在人们购买商品后如果对收到的商品满意再去确认支付,如果不满意可以从支付宝申请退款,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三是可以节约时间成本。

在日常生活中,第三方支付有四种支付方式,分别是手机支付、互联网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和POS收单。往下细分,互联网支付包括网关支付和账户支付,像大家熟知的银联在线支付就属于账户支付,而PayPal则属于网关支付;手机支付包括通信账户支付、远程支付、类Square、近场支付(NFC),剩下两个都是银行相关业务。大众使用较多的支付宝既是互联网支付又是手机支付,满足了各类客户的需要,所以在市场中占比较多。

第三方支付会对银行存款业务产生冲击。以支付宝为例,自从支付宝横空出世到目前为止,注册用户已经高达8亿,日均的交易额也超过了45亿,自从2013年11月份以来,支付宝的手机支付每天的交易量达到1200万,接着2014年增加到1800万,这在全球的手机支付领域属于表现最好的厂商了。在人们觉得很方便的同时支付宝也在方便着自己的企业,支付宝推出了“余额宝”,假设在支付宝中每笔交易的周转天数是5,那么算下来平均在支付宝里面的资金规模就在200亿以上,这在我们看来相当于很容易的赚钱方式,就算赚的不多,但也没损失,只是把一笔钱放在里面让钱生钱,但对于阿里巴巴来说是一笔巨大的资金。银行为了找回市场,也推出了类似的“宝类”产品,这些产品在各方面应该都比余额宝有优势,而且毕竟是老百姓信任的银行,然而由于起始金额较高,像很多个人客户群是没有能力购买的,这就相当于银行损失了很多存款。从这方面看,第三方支付业务对银行存款还是有很大冲击的。

第三方支付对银行的支付业务也有很大的影响,商业银行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盈利,而其盈利的重要来源之一就是中间业务的收入,但是第三方支付公司会以较低甚至免费的价格提供此类服务。同时,一些第三方支付平台渐渐挤占了商业银行传统的线下支付业务,他们会推出很多现金充值或者线下收单的业务,成为商业银行强劲的竞争对手。

第三方支付还会分走一些银行的潜在客户。第三方支付企业更加方便快捷、更人性化的服务特点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一旦和客户建立了联系,就会有较强的客户黏性。这就让传统银行在客户争夺方面处于劣势。这样说,本来银行能够直接获得客户资源,但是现在就变成了客户与银行之间存在着第三方支付公司,那么第三方支付公司就在一定程度上分走了银行的客户。还有一方面,第三方支付可以仅通过手机完成,那就大大降低了银行卡的使用频率。又因为第三方支付平台对客户提供了信用方面的担保,在网上购物的安全性大大增加,也比银行卡支付更安全,不会存在银行卡丢失或者磨损之类的影响人们使用的情况。这些都增加了在线的交易量,那么银行卡的使用量就会减少,渐渐地银行的客户就会流失。

2.我国第三方支付发展总体状况

下面是关于我国第三方支付发展的一些数据

3.微信支付与支付宝支付

在用户使用微信支付的时候,首先要在个人资料里面添加一张银行卡,将自己的微信账号与银行卡绑定。在绑定银行卡的时候需要输入用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卡号以及手机号,然后会有短信进入手机来验证用户的真实身份,如果信息准确无误,就算是完成了绑定,接着用户要设置一个微信的支付密码,并且这个密码要与银行卡的支付密码不一样,这些程序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微信支付的安全性,客户在操作过程中心理安全需求能得到满足。

支付宝就属于第三方支付平台,充当了买方与卖方的中间人的角色。身为消费者的我们拍下商品后先把钱付给支付宝,再由支付宝告知卖方钱已经到账,卖方根据买方的要求发货,买方收到商品确认内容质量都是自己所拍之后,会有确认收货的选项,当买方确认收货之后,支付宝才会把钱打给卖方,这就是交易的一整套流程。如果过程中无论是卖方还是买方其中一方出现问题,支付宝都会把钱暂时扣押,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买卖双方的权益。

4.两种支付方式的比较及面临的风险

虽然二者都主攻线下,但在某种程度上又会有不一样的地方。

支付宝在支付方面具备优势,金融属性更强,不仅能代替用户手中的实体钱包,还定位于个体的财富管理,用户能够用该软件进行金融支付和理财,对安全性的认可度较高,更适合银行机构参与进来,但另一方面,它并没有与用户的社交生活联系起来,只是一个支付的工具。

微信支付在用户黏性方面更有优势,微信支付是现在各类社交软件中活跃度最强、用户粘性最高的,大家都会和家人、朋友保持实时联系,所以使用频率较高,再者尽管微信支付更单纯地倾向于支付功能,但不可以由此判断将来微信不会开发理财功能,因为微信已成为人们社交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以后在线下支付中会存在更多的可能性。

但不可避免的是三方支付同样面临着一定的风险。第一就是个人信息安全方面。三方支付要求用户绑定手机号码、身份证还有银行卡号,但这也让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完全暴露在互联网中,而且现在的智能手机并没有很高的安全系数,一旦手机丢失或者被盗,那么用户的个人信息将被泄露,严重的可能会作不法用途。第二在支付过程中也存在着信用风险,比如类似于“余额宝”的一些理财产品,对客户宣传能够获得较高的收益,但实际上近年来各种“宝”类产品获得高收益的基本没有,还频频曝出“跑路”事件,造成客户的亏损。第三是政策风险,这两年国内出现的“跑路”事件有上百起,有的网络平台上午在线下午就卷款跑路了,投资者的权益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造成这种情况的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制度的不完善,公司运作不规范,没有较强的法律约束。第四个就是监管风险,就目前而言,虽然国内有很多所谓的“互联网金融公司”,业务规模也一直在不断扩大,但整体来看互联网金融还处于起步阶段。然而在监管方面并没有紧跟上,这就会影响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

四、针对风险监管的建议及措施

1.信息安全监管

增强个人信息安全保障要建立信息严格保密制度,有效地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和合法权益。如果要查询用户的个人资料,凡是涉及到用户隐私的情况,必须一律获得相关部门的授权,就像银行非本人无法获得个人信息一样。这样可以充分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还有就是要加强与用户的联系,通过电话回访或者邮件、短信的形式对用户的网络支付情况做一个了解,还可以定期对用户进行风险提示,签署风险揭示书。

2.信用风险监管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大数据分析在信用风险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信用评估中的时候,最基本的就是还款意愿与还款能力。如果能够事先把握还款人的收入与所背负的债务,再研究其还款习惯,那么企业的信用评估就会比较准确。所以应该将企业内部信息与客户信息进行整理与分类,利用所有数据与互联网来建立好的信用防范体系。

3.政策风险监管

针对政策风险方面,日前,央行颁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新规对账户管理和跨行清算进行了规范和梳理。目前很多人习惯用支付宝转账,但新规施行后,支付账户向别人借记银行卡转账的功能将难以实现。同时,针对于支付账户,所有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额最高不能超过20万元,超出限额的付款交易需要通过客户的银行账户办理。这意味着不能再用支付宝等支付平台进行免费的跨行转账。这些政策都是对互联网金融、三方支付的有效监管。

4.监管风险监管

针对监管风险,一个是要有明确的监管形式,对所监管的内容进行详细的划分,确定一个监管主体。还有就是在组织结构认证、行业人员资质以及注册资本等方面要根据互联网金融的特点设置行业准入门槛,以确保之后互联网业务顺利开展。

五、结语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越来越快、越来越好,以后互联网金融也会逐渐变成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对于我们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互联网金融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更需要一个完善的监管体系来支持其发展。今后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方面还会遇到更多问题,距离健全的互联网体系还有一段漫长的路要走,但路总是人走出来的,今后如何适应其变化,如何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就是我们要一直探讨的问题,这也取决于我国互联网金融企业与各类金融机构以及政府的举措了。

参考文献:

[1]刘越,徐超,于品显.互联网金融:缘起、风险及其监管[J].社会科学研究,(2014).

[2]韩京芳,王尧.中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研究[J].金融与财经,(2015).

[3]梁烁.分析互联网金融现状与发展趋势[J].商场现代化,(2014).

[4]郑良芳.加强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管研究[J].区域金融研究,(2014).

[5]程艳.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研究[J].武汉商学院学报,(2015).

[6]伍旭川.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方向与路径研究[J].吉林金融研究,(2014).

[7]李淼焱,吕连菊.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现状及监管策略[J].经济纵横,(2014).

[8]徐庆炜,张晓峰.金融理论与实践[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4).

[9]王莹.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风险管理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5).

[10]熊欢彦,刘剑桥.互联网金融风险及风险防范研究[J].金融视线,(2014).

[11]屈援,李安.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特征、监管原则与监管路径[J].金融与财政研究,(2014).

[12]乔玉梅.互联网金融发展与风险管控研究[J].海南金融,(2014).

[13]刘思玢.关于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的建议[J].经济研究导刊,(2015).

[14]何文虎.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研究[J].南方金融,(2014).

[15]魏鹏.中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研究[J].金融论坛,(2014).

[16]郑联盛.中国互联网金融模式、影响、本质与风险[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4).

[17]廖愉平.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及其监管研究——以P2P平台、余额宝、第三方支付为例[J].经济与管理,(2015).

[18]张松,史经伟,雷鼎.互联网金融下的操作风险管理探究[J].NEW FINANCE,(2013).

[19]陈健.论互联网金融创新——基于第三方支付支付宝视角[J].中国市场,(2014).

[20]夏林艳.第三方支付风险研究[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2015-08).

[21]孙英隽,赵喜.第三方网上支付风险控制与监管分析[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2).

[22]欧阳思萌,曹伊.我国微信支付模式发展中存在的风险及规避策略[J].对外经贸,(2015).

[23]葛竞言,王喜.我国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风险问题及对策研究[J].商场现代化,(2015).

[24]Allen F.E–Finance: An Introduction. Journal of Financial Services Research ,2002 ,22 (1/2) : 5–27.

[25]Scholtens B and Wensveen D.V. The Theory of Financial Intermediation: An Essay On What It Does (not) Explan. Working Paper ,2003.

[26]Berger S. and F .Gleisner .E mergence of Financial Intermediaries on Electronic Markets : The Case of Online P2P Lending . Working Paper , University of Frankfurt.2008.

[27]Agrawal.etal. Challenges and Opportunities with Big Data. Cyber Center Technical Reports. 2012.

[28]Jorgoisoii.D.W.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d US economy.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2001.

作者简介:马舒萱(1993.11- ),女,新疆,本科,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湖北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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