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打开了吸烟室的门
2016-06-15徐赛虎
瞭望东方周刊 2016年21期
关键词:危害
徐赛虎


九成以上受访民众赞同上海实行更严格的公共场所控烟法规
“机场、铁路客运站、港口客运站以及有条件的室内公共场所可以设置吸烟室”——近日,修订中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烟条例草案出现了这些表述,引发热议。
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施贺德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表示,让无辜的受害群体暴露在致命的二手烟中,这是不能接受的,在任何一个公共场所允许豁免或存在漏洞——包括指定的室内吸烟室,都意味着无法保护上海人民免受致命物质的危害。
在5月31日世界无烟日前夕,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控烟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复旦控烟中心”)发布调查研究结果表明:室内吸烟室完全不能减少烟草烟雾对公众的伤害;九成以上的被访民众赞同上海实行更严格的公共场所控烟法规。
吸烟室关不住二手烟
早在2008年12月~2009年3月,香港卫生署委托香港科技大学专门组织了“吸烟房的技术可行性研究”。结果表明: 一个容纳12人的室内吸烟房若要达到“完全无害”的条件,必须具有独立通风系统的、有两层自动关闭推拉门,并保持5个帕斯卡负压,每人每秒33升的新鲜空气通风量(相当于普通办公室的3倍)。
“事实上,很多吸烟室,包括内地机场的专用吸烟室,基本没有独立通风系统,也没有形成负压,不密闭。”复旦控烟中心主任郑频频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当有人进出时,无法防止烟草烟雾泄露到其他房间,即使在吸烟已停止5个小时后,吸烟室内的烟草烟雾示踪浓度仍然非常高,吸烟室内残留的尼古丁水平也仍然处于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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