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能源市场一体化及相关区域合作机制研究
2016-06-08芬兰帕米阿尔托
[芬兰]帕米·阿尔托
东亚能源市场一体化及相关区域合作机制研究
[芬兰]帕米·阿尔托
一、引言
本文通过分析政府间合作机制等各类区域合作机制,并同时考虑全球能源市场发展趋势,来衡量东亚的能源市场一体化。
由东亚峰会(EAS)支持开展的研究指出,能源市场一体化应包括能源贸易、投资和国内能源市场自由化,发展区域能源基础设施和能源机构,并进行能源价格改革。上述措施将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缩小发展差距,优化能源资源使用,以及完善能源安全、环境和气候政策(Shi和Kimura,2014,p. 10;Bhattacharyay,2010,pp. 1-2)。相应地,如果未能整合区域能源市场可能会阻碍东亚经济增长(Horii,2011,pp. 451-57)。此外,2010年对3000多位亚洲舆论领袖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促进能源互联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被列为区域一体化首要的、最为紧迫的领域(Capannelli,2011,p. 8)。
东亚能源市场一体化备受关注。由于该地区严重依赖外部化石燃料供给,东亚地区能源市场一体化与全球发展趋势密不可分。该地区仅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缅甸、马来西亚和越南的国内能源生产基本能够满足本国需求(Bhattacharya和Kojima,2011)。早先的一些迹象表明,区域合作促进了东北亚国家与中东石油供应国的能源对话。迄今为止,中国一半的石油进口,日本和韩国80%-90%的石油进口均来自中东。区域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使俄罗斯成为东亚地区新的石油供应国,这促进了区域能源市场的竞争(Kanekiyo和Yoshikazu,2013,pp. 77-84;cf. Motomura,2014;Shadrina,2014;Tabata和Liu,2012,pp. 160-3)。
目前,东亚的石油主要依赖外部供给。根据国际能源署(IEA)的新能源政策分析,到2035年,非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的亚洲国家的石油需求将增至35.5mb/d,日本的石油需求将增至2.8mb/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