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空间语境下的雕塑化公共艺术
2016-06-03SculpturalPublicArtinContextofArchitectureSpace
创意设计源 2016年2期
关键词:建筑
Sculptural Public Art in Context of Architecture Space
撰文:温洋 ,郑淼
建筑空间语境下的雕塑化公共艺术
公共艺术的概念已逐渐被社会所熟知,就公共艺术的含义来讲,其更倾向于基于公共性基础之上的主张平等、自由、共享的文化实践方式。公共艺术方法论的指向,覆盖了几乎全部的空间造型的艺术形式,这也是在公共艺术实践中很难用一种规则或形式法则去解释的原因。
本文中所讨论的建筑如果以广义的公共艺术概念来讲,也是其中的一种艺术形式。在这里把建筑对象化来讨论,是由于建筑在体量、空间、技术、功能、形态语言等方面较其它艺术形式较为特殊,并且建筑本身也是很多公共艺术的载体。本文把建筑作为公共艺术的介质来讨论,可以从空间的角度去研究公共艺术与建筑空间的语境关联。
建筑空间分为外在的形态空间与内部功能空间两类。在外部的形态方面,如果以公共艺术的角度去联系,呈现的多为雕塑化造型的形态关联。而在内部空间中,如果忽略功能的因素,公共艺术与空间的结合则表现在空间置景与空间视觉再生。

图1 美国拉斯维加斯的脑健康研究中心 法兰克·盖里

图2 美国拉斯维加斯的脑健康研究中心室内 法兰克·盖里
一、雕塑化的建筑形态空间
以艺术史的角度来分析,在20世纪初现代艺术产生以前,雕塑以何种形式呼应建筑形式是雕塑化的主要内容,附和建筑形式或者装饰其细部与构件是主要作用。这时期的雕塑形式主要以写实主义的表现为主,它表达的是具象语言的象征性和寓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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