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安全信息个体自愿报告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
2016-06-01齐晓云王燕青刘思飞
工业安全与环保 2016年4期
齐晓云 王燕青 刘思飞
(1.中国民航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天津 300300; 2.中国民航大学安全学院 天津 300300)
民航安全信息个体自愿报告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
齐晓云1,2王燕青2刘思飞2
(1.中国民航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天津 300300;2.中国民航大学安全学院天津 300300)
摘要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选择认知水平、同事顾虑、上级领导抵触、利己考虑、集体考虑、系统本身、安全文化7个影响因素,并依据SCASS分类标准,将上报意愿分为6个维度(报告提交经验、航空器不良运行或设备缺陷报告提交意愿、自身违规差错报告提交意愿、空防安全事件或隐患报告提交意愿、执行标准或飞行程序困难事件报告提交意愿、同事发生此类事件报告提交意愿),构建并验证个体自愿上报意愿的影响因素模型。研究发现,各类事件上报意愿分别受到不同的因素影响,其中,认知水平和安全文化对上报意愿起到正向影响,其他影响因素起到负向影响。本研究为民航单位针对性提高员工上报意愿提供理论指导。
关键词个体自愿报告上报意愿民航安全信息
0引言
近年来,我国民航单位纷纷建立自愿报告系统,与强制报告系统进行互补,但各单位的自愿报告信息上报率很低。孙瑞山[1]指出自愿报告系统是有效的航空安全信息渠道之一。李丽[2]、史亚杰等[3]借鉴国外经验,分别提出完善和发展我国航空安全自愿报告系统,促进员工上报的对策。刘俊杰[4]则进一步指出安全文化影响员工的自愿报告的提交及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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