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量化考核奖惩村干部
2016-05-30
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 2016年1期
近年来,沐川县坚持对各村经济、党风廉政等建设情况及村“两委”日常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奖惩村“两委”干部。
考核评分低于60分、村内发生群体性事件、重难点工作推进不力等,取消该村考核奖励资格;村干部受到纪律处分或法律制裁、受县级及以上单位通报批评、参与或组织策划阻工事件、越级上访事件、主动辞职及被罢免,则取消参与考核奖励金分配。此外,受到省、市、县和乡镇通报批评将扣减500—5000元不等的配套考核奖励金。各乡镇考核排名末位的村、村“两委”及村干部不得评优,并且在次年作为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整顿,扣减当年全部考核奖励金。 (杨兴俊/沐川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