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发挥价格监测在价格调控中的职能作用
2016-05-30冉晶晶
中国经贸 2016年13期
关键词:信息
冉晶晶
价格监测是价格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行政职能。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完善价格监测工作,有效加强对商品价格的监测和预警,为宏观调控提供科学准确的市场商品价格信息,发挥监测工作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作用,已成为市场商品价格监管重要的课题。
一、北京市价格监测工作现状
一是依法履职与规范监测并重。2011年《北京市价格监测办法》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布, 《北京市价格监测办法》的施行,对于进一步明确价格监测工作内涵和要求,妥善处理好政府与被监测单位权利义务关系,规范我市价格监测活动,充分发挥价格监测成果服务于首都宏观经济调控和价格管理决策的功能具有重要意义。以上法律、法规明确表明价格监测工作是政府价格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更是各级价格监测部门的具体任务。市价格监测中心组织本市的价格监测工作,是以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全国重要消费品和服务价格监测报告制度》为依据,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北京市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等相关规定。通过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不断完善,不断增强价格监测职能的执行力。
二是日常监测和预测分析并重。自2007年初副食品价格波动以来,价格监测中心坚持“日监测、日报送”制度,每天向国家、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10大批发市场、34家农贸市场、17家超市的 44个重点品种的价格变动情况,同时还建立了价格应急监测制度,在“非典”、“禽流感”及“食盐抢购”等价格异常波动期间,及时启动应急价格监测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了大量、及时、有效的价格监测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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