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晓春村地票制度对农民权益的保障探究
2016-05-30刘瑞娇
南方农业·下旬 2016年2期
关键词:制度
刘瑞娇

摘 要 从实践看,地票制度在保护耕地、统筹城乡土地利用、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等方面作用日益显现,在此过程中,地票制度坚持把维护“三农”利益放在首位,那么,地票制度运行过程中对农民权益保障方面的成效显然是衡量地票制度改革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准。
关键词 地票制度;农民;权益保障;重庆市巴南区惠民街道晓春村
中图分类号:F301.2;F323.89 文献標志码:B 文章编号:1673-890X(2016)06--02
2008年,重庆市提出了设立农村土地交易所,对农村建设用地指标进行市场化交易,将闲置、废弃的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经验收确认腾出建设用地指标,形成了地票,即可在全市规划建设范围内使用的建设用地指标[1]。地票交易完成,农户便可从中获取一笔收益。本文以重庆市巴南区惠民街道晓春村为例,对重庆市地票制度运行过程中对农民权益保障这一方面进行探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以期对重庆市地票制度进一步改革尽微薄之力。
1 晓春村地票交易概况
晓春村2014年完成第一批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复垦的宅基地面积1 176.2 m2,附属设施(包括院舍、圈坝等)面积3 099.8m2,合计4276m2,平均每个地块328.92m2。这一项目在重庆市农村土地交易所于2015年第2场(2015年6月30日)交易完毕,均价280.5752元/m2(18.705万元/667 m2)。
2 政策运行有效率,保障了农民权益
2.1 尊重农民意愿,自愿复垦
农民申请土地复垦的要求是,自愿申请并且住有所居,在土地复垦动工之前,农民可以退出复垦。晓春村初期有17个地块申请了复垦,最后只有13个地块竣工,原因是3个地块中途退出了复垦,充分体现了对农民意愿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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