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民法基本原则的发展与完善
2016-05-30汪玉珍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6年2期
汪玉珍
摘 要:民法的主要功能在于调整法人、自然人以及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对于民法基本原则的发展与完善,已经成为法学界普遍关注的话题,很多学者也提出了相关的建议。笔者在本文当中从民法基本原则当中的缺陷着手,旨在充分认清其中存在的一些缺陷,实现促进民法基本原则的发展与完善,将民法基本原则当中的功能充分地体现出来。
关键词:民法;民法基本原则;发展与完善
民法的主要功能在于调整法人、自然人以及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随着近年我国政治、经济、科学技术、生活方式、文化、妇女地位、伦理道德以及权益保障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法学界对于民法基本原则的发展与完善方面的研究始终未间断过。笔者在本文当中从民法基本原则当中的缺陷着手,旨在充分认清其中存在的一些缺陷,实现促进民法基本原则的发展与完善,将民法基本原则当中的功能充分地体现出来。
一、分析我国现行民法基本原则中的缺陷
目前,我国现行的民法基本原则立法方面外在形式上缺乏一定的体系性,民法基本原则当中涉及到的内容现代性也相应地缺乏。在《民法通则》当中对于民法的私法属性并未进行总结与归纳,原则设定上并未将私法精髓充分地反映并体现出来。上述问题的基本原因就在于我国民法基本原则自身存在的缺陷,下文当中对这些缺陷作了具体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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