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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X农民专业合作社会网分析与组织发展讨论

2016-05-30李龙

教育教学论坛 2016年26期
关键词:社会网络农民专业合作社

李龙

摘要:在解决“三农”问题的众多研讨成果及实践经验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属于高频词汇,具有中国特色的特殊组织形态。正因为缺乏完整明确的意象,突显出其本质性规定的研究价值。同时,众多关于合作社组织绩效评述的成果中常见担忧情绪的论调,或各个利益代表的自身权益不平衡,或规范制度与操作制度难以相辅相成,致使不同立场的理想模型被形构建设,多元化了组织成长路径和发展模式,亦模糊了组织样式的本初形态。本土学术资源中“面子”、“人情”、“关系”、“圈子”等概念形象勾勒了大众习常认为的中国社会,文章便关注合作社内容整体社会网络的图示,尝试运用“角色”和“圈子”的量化描述方式对比合作社成立之初和现阶段网络的特征及背后的文化机制,并对合作社组织的本质性规定及组织发展做简要讨论。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网络;整体网分析;组织發展

中图分类号:D66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26-0079-03

一、“热闹”的合作社

面对农产品“卖难”、“小农户、大市场”的矛盾,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制度设计兴起了大批组织注册成立。在国家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对于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有专项的说明,条例表述为“国家鼓励农民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自愿组成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另外,对于深化农村改革,《中国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也有明确的说明,内容表述为“支持农民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除此之外,“十二五”规划对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也制定出了明确的目标规划“培育多元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供销合作组织、农民经济人、龙头企业等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1]。《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也为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内容多样,产业分布广泛,到2013年12月底,全国已有98.24万家合作社依法登记注册。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良好发展,是农业改革道路上的必然,为学者们研究“量”“质”提供了非常好的素材。

大众视野中理解中国社会的社会交往、资源配置、行动策略,普遍会标签化为“关系”机制,依此衍生出的“人情”文化及“圈子”结构是当代学者们不可或缺的资源,关于“人与人关系”,学者们对此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社会关系和结构也有了全面的把握,更加深了对人们行动的动力和意义的理解。文章理解合作社不仅仅作为一种组织,更倾向将其视为制度化的存在嵌入于农村社区的文化机制中,社会网络分析不仅勾勒出组织内部结构,也助力于分析角色互动及个体行动策略,进而对照规范制度与操作制度理解合作社的本质性规定。

二、以“X合作社”为例

X合作社,成立于2008年7月,集资资金为壹万柒仟元,在甘肃省G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X合作社全称“甘肃省G县X蔬菜专业合作社”,其主要经营业务是蔬菜方面的,有两大板块,分别是蔬菜的收购、加工、储藏、销售和为会员提供蔬菜种植技术指导。作为县级示范合作社,X合作社现已惠及到本县6个乡镇的大棚蔬菜种植户群体中,社员已经从原先的9人增加到24人。由于合作社模式属于“龙头企业”领办型,所以其拥有示范基地和专设的办公场所(即蔬菜公司)。但是,关于合作社的运营却出现极为明显漏洞,主要表现为相关章程和管理制度,难以为实际运营中的治理工作提供有效的保障。对于X合作社的发展,社长兼任蔬菜公司负责人体会最为深刻,他表示,合作社之所以能发展成现今的模样,完全得益于经业务的转型,否则还一直维持在起初不赢利的状况。目前,超过半数的社员的二分之一收入都是从合作社取得的,净收入最低在10000元,最高可达到30000元。对于合作社的未来发展,社长已经有了清晰的规划,合作社的规范化是首要需要实现的目标。在此基础上,借助政府的扶持,做好移民示范点的项目,丰富种苗品种,完善产业链,都是需要努力的方向。另外,合作社还要争取在各地建立基地,力求蔬菜销售能够做得更加全面,更加广泛。

三、角色:合作社内部社会网络中心性分析

1.中心性描述。运用UCINET软件对比分析合作社成立之初和现阶段社会关系网络特点,X合作社成立之初近亲网的中心性很不明显,但是在好友网上,比较突出,HWN的中心位置也异常突出。与之前的相比,在现阶段,合作社在近亲网的中心性更加不明显,在好友网上的中心性也表现得不明显。虽然在紧接着加入的YYC、RKL中的中心位置较为明显,但是这并不能撼动HWN等“元老成员”的位序。基于此,完全可以推断出他们的“控制”力并无过大的变化。根据此项认识,完全可以把它套用到X合作社发生和发展过程中,得出的结论是近亲关系的影响并不大,而好友关系与组织关系网络联系最为密切。通过对这些被咨询网络进行了解,明显看出,X合作社内部咨询网在中间阶段的中心性不突出,但是在前后阶段的中心性非常明显,并且变化也不大,HWN、ZWK、KJZ三人的中心位置变化并不突出。

对于成员之间的支持关系,就是生产相关的大额款项和生产工具,借款借物网与好友网、咨询网相对比,并无明显差异。在合作社成立之初,其网络中心性异常突出,主要是因为HWN和ZSS是主要的借款借物对象。在现阶段,其中心性并未表现得异常突出,但是后参与人员,其中心性突显得较多。

由于考虑了近亲关系网,所以合作社在成立之初,其各个关系网络都难以具备较高的中心性。现阶段,咨询网的中心性并无明显变化,但是其他均有不同幅度的下降。这些并未对“元老成员”的核心地位产生较大的影响。另外,关系结构中的“能人治社”也一直被应用于合作社中处理权力关系上,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并未被取代。

2.能人治社。合作社成立初期,均质化的个体基于情感纽带形成的网络结构并没有产生复杂的角色丛集及科层制度[2]。随着合作社的成长,资本的异质性和关系属性的复杂化使得网络结构有了密疏分布,但并未影响“元老成员”的位置中心性,而后参与的成员对市场进入和价格改进等利益较重视。作为制度化进程的意外后果,合作社成立初期,“能人”的奔走疾呼符合大多数“上传下达”情境的操作逻辑,组织成长过程缺乏有效调整机制便会产生出精英俘利和小农边缘化的问题;为了重点扶植项目的符号和农业改革的门面工程,精英、小农和主管单位容易形成不健康的互动关系,合作互利的本初愿望便会被“应付”的日常行动所置换。

四、圈子:合作社内部社会网络小群体测量——凝聚子群分析

1.例举:分析好友网。

以上数据对X合作社在各个网络中中心性,有了更为清晰的说明,好友网在前阶段的子群数是3(1'),在后阶段的子群数是10(1.25)。这表明X合作社在成立之初就有子群1、2和子群3,这两个群体与HWN相连接。而在现阶段,其子群数已经有所增长,分别是子群1、2、3、4、5,子群6,子群7、8和子群9、10。且群体1中出现了重叠人物,在HWN、YYC中均能体现,群体2中只有KJZ是“元老成元”,其余都是后参与成员,群体3的成员并无新增成员,群体4中,ZSS、ZSNS兄弟是“元老成员”,其余都是后参与人员。

联系其他社会网络的小群體测量,X合作社成立之初,内部关系网络在派系方面并不突出,但是人员的增加打破了这一常规。好友关系、相依的信任关系对于展现小群体面貌非常贴切。小群体逐渐形成凝聚子群,但是并无清晰的角色结构。

2.“圈子”所隐藏的自组织。由于圈子内关系强度不低,关系持续不短,再加上在权力地位的平等性方面有较为突出的特点,所以容易发展出自我规范,从而在圈子现象背后有一种迥异于科层和市场的治理机制——自组织。这种自组织是基于信任和协商关系的,对于中国人组织形态、社会结构有非常清晰的认识。对于圈子的本质,徐勇提出了“互利性”的活动关系理论。其所涵盖的内容是,圈子内的人在平等性和互利性上,具有一定的优势,但是圈子并未有一个特定的核心人物。进入这个圈子的目的只是满足自己利益性的特殊需求,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圈子的私人性[3]。

对于理解“圈子”现象,人情交换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内容。作为一种基本准则,人情交换是在情感关系的基础上成型的,虽然不要求当前回报的时间和价值,但是并不代表不用回报。在双方互惠互利的前提下,增强彼此的关系,成为“熟人”。在之后的发展中,这种关系会发展得更为全面,形成小团体。小团体中的领头人需要发挥动员作用,才能带动了一群小能人,发展成人脉网,并渐渐扩大。作为自组织的小团体就会拥有自己的功用。

通过好友网,对于合作社的内部圈子有了清晰的认识。在合作社建立之初,HWN作为“联络人”连接了生意圈和职务圈,这对于后期运营起到了关键作用,

与其合作收购蔬菜的好友和村两委人员,都能为合作社的运营提供便利。在普通交往中,这些圈子没有特定的领袖,只单纯地展现出平等互利特征[4]。当HWN作为负责人组织合作社的时候,内部权力开始出现变动,以HWN为中心的圈子渐渐显露出不同,甚至HWN的领袖意见和决策权力被逐渐放大。在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部分元老成员也为合作社做出了贡献。加之后参与者在权力上并未取得较多,所以对合作社的运行并未产生较大的影响。

五、总结

从本质性规定上,对合作社进行分析,合作社在中国农村经济发展中起着突出作用,在此基础上,还兼具多种社会功能。但是研究人员对此并不看好,认为合作社的发展前景令人堪忧。因此,在各种研究报告中对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建议和对策。本研究在分析整体社会网的基础上,以“关系”理论来分解合作社的运营关系,对被定义的问题做出简要概述。

从中心性分析看,“能人治社”是不可忽略的一个特点。在合作社发展过程中,组织的“元老成员”并未偏离网络的核心位置。且作为村庄基层领导的能人,在拥有特长技艺、殷实的经济的基础上,获取了一定优势。而边缘成员也为合作社“合法性”粉饰了一层保护色。组织负责人和“上面”相互依赖性、庇护性,

使得负责监控之责的地方和基层相关部门,难以严格地划分规范与不规范。这种现象导致很多参与成员的合作意向发生了质的变化,此时的好友关系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其为信任关系提供了保证。这样一来,合作社在小户看来,就是“菜贩子”。而“话语”中期待的角色愈加不明显,这种态势会形成两种后果,一种是“先富带动后富”,另一种是“强者更强,贫者更贫”。

以小群体的方向来分析,在合作社内部,只有“圈子”,并无“派系”。但是对小群体的圈子有非常明显的特征,在像矩阵的基础上看,它倾向凝聚子群趋势。

作为中国组织中的常态表征,圈子的形成让合作社的成员关系更加密切,由此形成了一个组织。在合作社之后的发展中,圈子的边界是否扩大取决于“节点”是否能延伸出内聚力较强的小圈子。这样一来,合作社中成员似层非层,在这基础上权力控制和信息流动也更加合理化。同时,在合作社发展过程,圈子中所集结的业务知识和资本存量会形成“有机团结”。如此,合作社是否变异为某个负责人的“企业”呢?成为需要探讨的话题。

由于本文研究的案例较少,对于合作社发展并未有深入全面的分析,只是在此提出进一步研究的思路,其一是依据定量研究中问卷调研的有效步骤,将内部关系网络标准化、操作规范化,进而与“发展”变量做因果判定。同时,在掌握大量样本的前提下,对合作社的发展进行深入分析,对其显著的影响因素有一定的掌握;其二是通过内部关系的量化,对合作社的边界进行客观分析,在与合作社相关的其他主体上,包括“上面”、商贩、村组、其他合作社等之间的关系脉络并未进行全景图式的监控,致使在提出推进合作社名实相符的对策建议上,缺少建设性方案。

参考文献:

[1]郑海照.从农业生产合作社到农民专业合作社——我国发展农民合作社研究[D].南京财经大学,2010.

[2]熊万胜.合作社:作为制度化进程的意外后果[J].社会学研究,2009,(5).

[3]林聚任.社会网络分析:理论、方法与应用[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4]徐勇.圈子[J].开放时代,2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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