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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科技反腐的作用与发展建议

2016-05-30骆成明

廉政文化研究 2016年4期
关键词:反腐败大数据科技

摘 要:制约和监督权力是反腐败的关键。在权力结构与运行机制改革未取得根本性突破的情况下,运用科技手段作为当前反腐败的切入口和突破点不失为明智之举。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在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深刻影响的同时,也为反腐败插上了科技的翅膀。从技术层面提升反腐效能,突破反腐败瓶颈,需要执政党在既有的反腐败方略和路径之内,充分重视科技反腐的特殊作用,在顶层设计时充分考虑科技元素,整合数据资源,推广信息化应用,形成官民互动的良好格局。

关键词:反腐败;大数据;科技;权力制约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170(2016)04-0049-05

腐败现象犹如政治生活中的雾霾,败坏政治生态,损害政治机体健康。中国共产党历来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夺取政权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共不断加大惩腐力度,健全廉政制度,但腐败现象滋生蔓延态势并未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陷入“割韭菜”式的困境。

在面临“四大考验”“四种危险”[1]的情形下,中共充分认识到反腐败关乎其执政地位和生死存亡,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向腐败毒瘤开刀。2012年11月十八大以来,中共将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基本达到了“不敢腐”预期成效,但离“不想腐、不能腐”目标仍有差距。[2]在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的同时,选择什么路径来治理腐败,避免“割韭菜”式的困境,破解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监督难题,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是执政党面临的一道必答题。

一、大数据为反腐败插上科技的翅膀

机会、动机和权力是腐败形成的三个基本要素。治理腐败,要通过廉洁教育和严惩腐败来弱化腐败动机,完善廉政制度以减少腐败机会,建立合理的权力结构和良好的运行机制以制约和监督权力。其中,制约和监督权力是反腐败的关键。在长期执政条件下,执政党拥有绝对权威、掌握丰富资源,权力更易暴露扩张和滥用的本性。纵观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招商引资、公共资源转让、财政性资金分配使用、干部选拔任用、国有企业关联交易等腐败“重灾区”,无不是权力过于集中和滥用带来的恶果。通过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解决权力过于集中和缺乏监督问题,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但在既得利益集团阻挠和腐败存量巨大的当下,需要认真考量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成本与风险,顾及改革、发展与稳定之间的关系,避免出现局面失控危及复兴伟业。因此,采用渐进式改革之路是必然选择。在政治体制改革没有大的突破之下,单纯依靠高压强力惩腐,难以最终取得“不想腐、不能腐”的成效。笔者以为,在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的同时,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为反腐败治本路径,运用科技作为当前反腐败的切入口和突破点不失为明智之举。

大数据时代已经来临,科学技术特别是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带来海量数据,已渗透到当今每一个行业领域,成为重要的生产因素,甚至是未来国家竞争的焦点。1855年,美国航海家莫里《关于海洋的物理地理学》的出版可以看作是大数据技术最早的实践。莫里在担任美国海军图表和仪器厂负责人时,组织20名助手逐一查阅堆积在库房里快要发霉的航海书籍、地图、图表,提取特定日期、特定地点的风、水和天气情况的记录,绘制了120万个数据点,为后来的出航者提供了一张全新的航海图。在这张航海图的指引下,有的航海路程减少了三分之一,节省了航海成本,减少了发生事故的风险。[4]

如今商家可以通过大数据感知用户所处的场景,并深入挖掘其需要和爱好,进而将消费者线下实际生活的消费场景与线上互联网行为相结合,构建出精准有效的消费解决方案和延伸服务选择。比如,用户通过电商平台购买家电、服装等商品,预约专车、订购机票、火车票等出行,订餐、就医、缴费、家政等生活服务,进行转账汇款、信用卡还款、投资理财等金融操作,电商通过大数据分析,几乎能够完整获得用户身份、住址、家庭成员、经济收入,消费结构、偏好、需求等信息。大数据改变了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方式,给社会经济业态带来颠覆性变革,同时也为破解执政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監督难题、治理腐败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大数据为反腐插上科技的翅膀,将极大地提升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效能,打破传统反腐败的思维模式,解决传统策略难以克服的问题。比如,随着云技术的发展,电子政务的广泛应用能够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为政务信息公开、公职人员财产公示等创造条件。但技术只是手段,科技反腐不是万能的,不能依靠科技来解决所有问题。科技反腐不是独立的反腐败路径,需要依靠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治本之策才能发挥应有作用。政治体制的改革决定了科技反腐的发展方向和成效。如果宏观制度,尤其是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得不到质的改变,科技反腐一定难有大的作为。在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基础上,科技又将深刻影响廉政制度的创新,“整合体制内与体制外两种力量,形成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合力,推动科技防腐从权力监督向深度的政治参与转变”[5]。

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科技反腐是把双刃剑,用的好能极大提升防腐、治腐效能,如果游离法治轨道,则可能侵犯公民的隐私和权利,甚至会带来选择性反腐、越反越腐等问题。

二、当前反腐败工作的技术短板

反腐败是中共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但其成效不仅取决于党的自身建设。事实证明,仅依靠惩腐肃贪、廉政教育、加强纪律约束并不能斩断腐败链条,走出反腐败困境。治理腐败是系统工程,与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完善市场经济、创新社会管理等休戚相关,牵一发而动全身。在配套改革未能跟进的情况下,只是强调党内监督、落实“两个责任”[6]、从严治党等,可能沦为宣传式的口号,人民群众也难有认同感和获得感。纵观落马官员案例,梳理社会腐败现象,当前反腐除了权力集中、缺乏制约监督,政商联盟形成尾大不掉的利益集团等宏观问题,在中微观层面也存在诸多技术短板,致使一些领域腐败现象较为多发。[7]

1.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腐败严重。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行为广泛存在,中标后分包、转包,低价中标后不履行合同,招标代理机构和专家库管理混乱等问题突出。

2.财政公共资金管理和使用存在漏洞。一些地方和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粗放,财务管理不规范,执行标准硬化、僵化,财政公共资金虚报冒領、挤占挪用、滞留沉淀和监管弱化等问题不容忽视。科研经费管理未完全适应科技创新的迫切需求,有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现象。

3.官办行业协会商会形成“红顶中介”。一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政会不分、管办一体。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项目取消了,但中介组织却设前置条件,要求服务对象必须购买的服务种类依旧花样繁多。有的行政审批部门将自身工作职能违法转交中介组织办理,在中介组织兼职取酬,故意设置附加条件阻挠外地中介组织进入本地市场,将中介组织作为本单位“小金库”。

4.管理监督公职人员的基本制度仍不完善。少数干部申报个人有关事项不实,少报漏报收入、房产,隐匿非法财产。有的干部档案造假,篡改年龄学历。脸谱、指纹信息处理等技术运用不充分,身份户籍管理与现代社会管理不相适应,还存在一人多个身份证、护照的现象。个别官员用真实虚假身份隐匿转移财产,违规出入境。一些地方公务员身份编制管理混乱,缺乏全国统一的公务员电子管理系统。

5.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展缓慢。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尚未形成,社会成员信用记录严重缺失,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尚不健全,守信激励不足,失信成本偏低,全社会崇廉拒腐文化氛围不浓厚。信用服务市场不发达,服务机构公信力不足,服务行为不规范,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机制不健全。

6.货币现金管理制度尚未健全。电子发票、公务卡、信用卡等从根本上有利于防止腐败的工具还没有普遍推广,现金流通过程难以追溯,给腐败留下了较大空间。

三、科技反腐的应用前景和发展建议

补齐上述短板,除了深化改革、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外,还需重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等科技手段来解决技术层面的问题。反思当前科技在反腐败领域的应用,还存在重视程度不够,缺乏顶层设计和规划,投入不足,推动不力,法律法规缺位等问题。一些已建成的平台系统,由于信息采集和建设标准不统一,行业分割、区域分割严重,形成信息壁垒和信息孤岛。[8]

从技术层面提升反腐效能,突破反腐败瓶颈,需要执政党在既有的反腐败方略和路径之内,充分重视科技反腐的特殊作用,在顶层设计时充分考虑科技元素,对有关平台系统建设作出详细规划,明确技术标准,打破行业和地区垄断,整合数据资源,推广信息化应用,形成官民互动的良好格局,利用外部监督倒逼体制变革。

(一)建立统一的电子政务服务平台

当前,县级以上政府均已建立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办理网上审批、受理投诉举报。但一些网站存在重形式轻内容现象,有的公开内容不全面、程序不规范,信息更新不及时,网上审批如“玻璃门”,投诉举报常“入大海”,未能发挥接受监督、服务群众功能。究其原因,行政机关对约束自己行为的“紧箍咒”有着天然的抗拒心理,在没有刚性约束的情况下难以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近年来一站式政务服务中心的实践说明,集中统一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规范行政行为、减少腐败现象。因此,要明确建设标准和内容,由省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以现有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建立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将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公共企事业单位接入平台。平台内容主要包括:

1.政务信息版块。发布财政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信息,公开基层乡镇(街道)财政收支,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情况,医院、学校、公交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程序。重点开辟专栏强制县级以上政府和部门永久公开本级财政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所有公开内容要详细全面,细化到“项”级科目。通过强制公开引入强大的外部监督,倒逼政府简政放权,对地方政府债台高筑、“三公”经费超支等顽症作出釜底抽薪式的治理。

2.行政事项版块。针对行政审批过程中违规设置前置条件、增加审批环节,“红顶中介”垄断经营,网上审批“收发室”等问题,平台要按照“统一受理、信息共享、过程跟踪、全程监督”的要求,将行政许可、行政登记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办理,重点是明确受理条件、收费标准、回复时限,利用技术手段最大限度压缩裁量空间。

3.行政处罚强制版块。在公开行政处罚强制主体、依据、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等基础上,借鉴法院系统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经验,公开行政处罚强制决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简易程序案件除外),实现当事人跟踪查询办案流程,倒逼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重点明确上网时限,细化例外不上网案件条件,避免选择性上网。

4.投诉举报版块。将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受理举报系统并入平台按权限分别受理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接入平台上政府各部门设专区受理对本系统人员的举报,形成受理举报品牌效应。借鉴公安机关110工作模式,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举报及时回复不予受理,对不属于本部门受理事项平台内部移送,确保件件有回音。重点打破传统点对点受理回复模式,由举报人选择是否实名或公开举报,明确办理回复时限,对公开举报公开回复。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开发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受理网民对违规公务用车、公款请客等违纪违法行为“随手拍”实时举报,调动群众监督和参与热情。对典型案件点名公开曝光,最大限度发挥威慑作用。

5.监察考评版块。采集统计分析平台各部门网上运行数据,实时监督各部门发布信息、网上审批等履行职责情况,并将考评结果纳入政绩考核。重点监督懒政怠政,对拖延推诿、尸位素餐等不作为现象果断亮剑。

(二)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针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种种乱象,制定全国统一的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建立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地级市设分平台,将大额(具体数据由各省作出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全部纳入平台,实现交易全过程电子化。重点完善国有资产评估规则和流程,整合专家资源,建立市场信息共享数据库和验证互认机制,运用大数据技术对交易活动进行动态监督和预警。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违法失信主体和专家实行市场禁入。

(三)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

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库》为基础,打破行业割据,整合法院裁判执行、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教育学历、交通违法等信用信息,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利用人像比对、指纹识别技术,解决重复户口、多个身份证件等问题,避免官员拥有多个证件隐匿转移财产,违规出入境。实现以公民身份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公民和企业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重点增加行贿受贿贪污等涉腐失信行为成本和惩戒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廉洁的新风。

(四)建立统一的公务员管理平台

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主办,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在平台登记全国公务员基本情况,简历、出入境、婚姻、房产、股票、基金、收入、家族成员及从业等信息,加载廉政档案,记录党政纪处分情况。重点是将平台对接人口、出入境、不动产登记、婚姻、股票、基金、信用等系统,自动比对个人申报的婚姻、出入境、收入、财产、家族成员及从业情况等事项,解决公务员不如实申报财产、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为打破官商结盟、建立公职人员财产公示制度奠定基础。

(五)建立统一的反腐败情报平台

任何腐败行为均会留下痕迹,利用大数据技术还原腐败过程,将极大提升惩处腐败效能,让腐败行为无处遁形。国家监察机关建立全国统一的反腐败情报平台,由各级监察机关录入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线索,实行问题线索统一管理。平台要关联公务员管理平台,人口、车辆、房产、婚姻系统,股票、基金、反洗钱等金融系统,住宿、飞行、铁路等轨迹系统,以及通信、地理定位系统,实现信息碰撞比对。为保障公民隐私和合法权利,平台实行严格的分层查询权限管理制度。除特别重大案件、经严格审批程序外,不得查询金融财产、轨迹、通信等信息。

(六)建立统一的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平台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纪检监察机关对违纪违法行为的处分处理决定。重点解决处分处理倚轻倚重、选择性执纪执法等问题,使“反腐败是‘政治斗争”的传言不攻自破。

参考文献:

[1] 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49.

[2] 王岐山.“不敢腐”已初见成效[N].京华时报,2014-09-08(5).

[3] 骆成明.走出反腐败困境的路径思考[J].淮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31.

[4] (英)維克托·迈尔·舍恩伯格,(英)肯尼思·库克耶.大数据时代——生活、工作与思维的大变革[M].盛杨燕,周涛,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3:36.

[5]卜万红.从权力控制到政治吸纳:科技防腐的演变路径[J].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5.

[6]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3-11-16(1).

[7] 张英伟,孙壮志,蒋来用.反腐倡廉蓝皮书:中国反腐倡廉建设报告No.5[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2-57.

[8] 卓宽裕.当前科技反腐的发展困境与突破研究[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4(1):48.

责任编校 王学青

Role of Anti-Corruption by Means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nd Its Development Suggestion in the Era of Big Data

LUO Chengming (Department of Supervision of Anhui Province, Hefei 230001, Anhui, China)

Abstract: Restriction and supervision of power is vital to anti-corruption efforts. Against the background of incomplete political reform where no major breakthrough in restricting powers were made, its a wise choice to us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s the point for breakthrough in the campaign against corruption. Big data not only change peoples life and work fundamentally, but also provide powerful wings for the campaign against corruption. It is important for the ruling party to pay full attention to the special role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methods of anti-corruption, and at the same time to take adequate consider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elements in the top-level designs for anti-corruption efforts by integrating data resources and promoting the application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o as to form a good interaction between the government and the public.

Key words: anti-corruption;big data;science and technology;power restri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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