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4—1949年陕北地区旱灾研究
2016-05-25张宪功徐雪强王尚义牛俊杰
张宪功 , 徐雪强 , 古 帅 , 王尚义,4 , 牛俊杰
(1.内蒙古民族大学 政法与历史学院,内蒙古 通辽 028000; 2.陕西师范大学 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西安 710062; 3.复旦大学 历史地理研究中心 上海 200433; 4.太原师范学院汾河流域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太原 030024; 5.宝鸡文理学院 灾害监测与机理模拟省级重点实验室,陕西 宝鸡 721013)
1644—1949年陕北地区旱灾研究
张宪功1, 徐雪强2, 古 帅3, 王尚义2,4, 牛俊杰4,5
(1.内蒙古民族大学 政法与历史学院,内蒙古 通辽 028000; 2.陕西师范大学 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西安 710062; 3.复旦大学 历史地理研究中心 上海 200433; 4.太原师范学院汾河流域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太原 030024; 5.宝鸡文理学院 灾害监测与机理模拟省级重点实验室,陕西 宝鸡 721013)
通过对1644—1949年间陕北地区自然灾害史料的收集整理与分析,研究了该区域旱灾的等级、发生频率、分布特征、致灾原因等。经统计,该区共发生旱灾131次,发生频率为2.34 a/次。旱灾阶段性明显:1644—1743年间以轻度旱灾为主,灾害频率较低;1744—1823年间中度旱灾增加,轻度中度旱灾交替发生,旱灾频次提高;1824—1949年间,灾害频次大幅增加,大旱灾和特大旱灾频繁发生,灾情持续时间延长,呈现频次逐渐增加、等级逐渐升高的趋势。从发生季节看,夏季是旱灾发生的主要季节,次为春季和秋季。从地域分布上看,旱灾的发生频率呈现出由北向南逐渐降低的特征。该区旱灾的发生与气候波动有直接关系,降水量减少是诱发该区大旱灾和特大旱灾的主要原因,而降水分配不均则是轻度和中度旱灾的主要原因,过度的农业开发则加剧了旱灾的危害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