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式、演剧与乡土
2016-05-23岳永逸
书城 2016年5期
关键词:仪式
岳永逸



一
无论是对于局内人还是局外人、主角还是配角、主家还是邻里,作为群体性参与的地方社会日常生活中的标志性事件,仪式都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人类学中的象征人类学派的研究对象就主要是仪式。在象征人类学之前,作为行为的仪式—实践和作为表述的仪式—神话/传说之间的关系长期以来也是研究者试图澄清的焦点。犹如鸡与蛋孰先孰后的千年谜题,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地对仪式实践与神话/传说之间关系的研究也即后人所谓的神话仪式学派(简·艾伦·哈里森《古代艺术与仪式》,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与人类学相似,仪式同样是民俗学的主要研究对象之一。在国内框架基本雷同的民俗学教科书中,人生仪礼、岁时节日等章节聚焦的都是大大小小的仪式。这些仪式是在特定地域享有相同文化习惯的人群,基于既定的时空观、生命观而阶段性、周期性举行的一种表演性、神圣性/宗教性、娱乐性/世俗性兼具的群体活动。当然,这些仪式的主旨究竟主要是针对个体、群体、自然还是社会,则不一而足。
因应社会的变迁演进,技术的创新与普及,文化的碰撞、交流与融合,尤其是人们观念世界的变化,旧的仪式会消亡,新的仪式会产生。或者,旧仪式的外形面目全非,新仪式的内核依旧延续过往。近些年被学界津津乐道的“传统的发明”同样多指的是仪式或仪式化的行为。在今天的中国,现代民族国家观念早已深入人心,先声夺人的民族/国族主义大行其道,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信息文明等多种文明形态交错并存,都市生活方式蔚为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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