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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治理与廉政治理现代化:基于深圳前海廉政监督局的研究

2016-05-21谷志军陈科霖

党政研究 2016年3期

谷志军++陈科霖

〔摘要〕廉政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保障和动力机制,推进廉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多方监督力量的共同参与和协调配合。兴起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协同治理理论为廉政体制机制创新提供了理论支撑。深圳市前海廉政监督局从廉政主体协同、过程协同、要素协同、技术协同四个维度形成了廉政协同治理模式。这一创新探索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关键词〕廉政治理;协同治理;国家治理;前海廉政监督局

〔中图分类号〕D63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8048-(2016)03-0107-07

腐败被称为“政治之癌”。在任何人类社会,如何有效地遏制腐败都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和现实课题。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全面转型时期,权力失范和腐败现象已经日益成为阻碍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毒瘤,从根本上惩治和预防腐败,不仅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而且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为此,中央提出必须以权力缺乏有效制约监督这个“总病根”为原点,以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改革为核心,构建防治腐败的制度铁笼子。然而,虽然党和国家历来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并对腐败问题一直保持“零容忍”的态度;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惩治和预防腐败依然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如何探索一条适合国情并且具有中国特色的廉政治理模式,进而实现廉政治理现代化,既需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又需要在理论上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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