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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县民警爱心救助国家保护动物

2016-05-21撰文摄影闫平

新疆人文地理 2016年3期

撰文·摄影/闫平



温泉县民警爱心救助国家保护动物

撰文·摄影/闫平

2016年1月15日上午11点,温泉县公安局安格里格边防派出所民警杨超、朱玉龙,经过精心诊治、饲养,将一个月前成功救助的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耳鸢,放归大自然。

据了解,在12月的一天上午,温泉县公安局安格里格边防派出所的两位民警杨超、朱玉龙外出巡逻时,在安塞路15公里的地方,看到一只黑耳鸢扑棱着翅膀,在公路上惊慌地奔跑、躲避着汽车的碾压。两位民警以为这只是一只鹰隼,判断它可能是翅膀受伤才落难到这里。

杨超和朱玉龙决定将这只受伤的鹰隼救助回去诊治、饲养,等它伤愈后再放归大自然。

检查发现,这只鹰隼的脚趾、翅膀都有外伤,可能是在灌木丛、积雪中奔跑时划伤的。他们小心翼翼地将鹰隼带回营区,将它腿上和翅膀上的伤口擦拭干净,包扎起来,然后弄些牛羊杂碎喂它。

后经查询,确认这是一只黑耳鸢。它栖息于开阔的平原、草地、荒原和低矮的丘陵地带。主要以小鸟、鼠类、蛇、蛙、鱼、野兔、蜥蜴和昆虫等动物性食物为生,并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2012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对于营区的这位“新朋友”,全体干警都很喜欢,领导也高度重视,所长陈丕利对杨超、朱玉龙下达命令,一定要将这只受伤的黑耳鸢诊治、照顾好,伤愈后放归大自然。

在饲养的过程中,杨超承担起了全部的责任。不管每天巡逻出警多么忙,他都抽出时间,到营区养殖区探望黑耳鸢,给它喂食,给它擦拭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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