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管理探析
2016-05-18杨静
财经界·上旬刊 2016年5期
关键词:事业单位
杨静
摘要:固定资产的核算管理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单位的经济发展和价值增长,促进事业单位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实现。自2013年1月起,事业单位开始执行新的会计制度,实现科学、细化的会计管理工作是单位所追求的目标。新制度对固定资产的核算进行了较大地调整,对管理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首先阐述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在新会计制度下的具体变化,进而展开讨论相关变化的优点及其不足之处,最后文章会提出帮助解决新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的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新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 固定资产核算管理
一、新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的变化
(一)固定资产入账标准的变化
新会计制度下,一般设备确认为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标准由原有的500元以上上升到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则由800元以上调整为1500元以上,且设备的使用期限需超过一年,同时在使用过程中资产的形态基本保持不变。新的价值标准充分考虑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情况及现实的物价水平,减少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范围,便于财务人员对固定资产的管理。
(二)固定资产分类的变化
旧制度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被划分为一般设备、专用设备、房屋和建筑物、图书、文物和陈列品及其他固定资产六大类。新的会计制度将“一般设备”类更名为“通用设备”,用“房屋及构筑物”、“图书、档案”替换了“房屋和建筑物”类和“图书”类,将“其他固定资产”类细分为装具、用具、家具及动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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