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转售电费保本点研究
2016-05-18刘圆圆
财经界·上旬刊 2016年5期
刘圆圆
摘要:本文针对实务中存在的转售电费行为,从税负成本的角度出发,以企业的损益计算为主线,根据企业获取票据的类型,分4种情况进行保本点研究,并得出结算系数,对实务工作具有良好的指导意义。由于转售电费行为往往不是独立的销售行为,而是其他服务的附加销售,而且对税费的考核往往与项目的考核相割裂,因此,在业务考量时容易被忽略,如未统筹考虑,可能对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值得关注。
关键词:转售价格 电费结算 税务管理 保本点
一、企业转售电费的情况以及研究意义
在实务中,由于物业所有人、物业租赁方与实际使用人的不一致,常常出现转售电费的业务。在增值税管理模式下,基于“货物、劳务及应税服务流”、“资金流”、“发票流”三流一致的原则,以及收受票据种类的多样性,使得这个问题变得颇为复杂。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如果存在单纯转售电费、或者连同其他服务转售电费的情况,是否仍然以自身支付的电费向下游企业收取即可?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企业从上游获取的电费票据可能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还可能是收据,涉及的税种包括增值税、增值税附加以及企业所得税,而增值税是一种价外税,计算规则相对复杂,连同几种税种混合起来,并不是简单加减可以计算出影响额的。如果把转售电费当作简单的垫付业务,未关注对税负成本的影响,就可能在这项业务上产生经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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