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医疗监管比较研究
2016-05-17王国栋
中国医疗保险 2016年11期
王国栋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 北京 100013)
中美医疗监管比较研究
王国栋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 北京 100013)
中美两国在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险制度以及医生管理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这些差异决定了两国在医疗监管体制、理念、内容和方式等方面有所不同。美国医疗监管制度与联邦制密切相关,立法与行政,联邦与州政府之间的责任和界限比较清晰,重视医疗行业自治,强调市场力量引导。相比之下,中国医疗监管更加强调政府主导和垂直管理,法律监管相对滞后,政府定位不清,行业组织独立性不强,医疗保险的引导性作用发挥得不够。
医疗监管;医疗行业;自律
医疗与个人健康密切相关,医疗行业具有知识技术密集、信息不对称、需求弹性小等显著特点,医疗行业的良性发展,离不开适度的政府管制。鉴于美国医疗行业发展历史较长,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监管体制和完善的医疗行业法律体系。本文以医疗机构和医生的监管分析为重点,对中美两国医疗监管进行比较研究,以期对中国的医疗监管改革提供借鉴。
1 美国的医疗监管体制
从美国医疗发展历史看,医院或者医生的出现早于美国国家或者政府。政府作为后来者,尊重医疗行业已经存在的正式或者非正式的习惯和约定,是医疗行业演变的客观规律,这在美国历届医疗改革中表现得尤为明显。总体来看,美国对医疗领域的立法或者监管呈现趋紧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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