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会维护职工权益之我见
2016-05-16沈旭芳
企业文化·中旬刊 2016年5期
沈旭芳
建设和谐社会工会应有所作为,有为才有位,有为才有威。本文试图从明确工会的地位与作用,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作为立会之本抓紧做好;真正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工会干部应在思想和行动上牢固树立和努力实现群众观、维护观、法律观和实践观;深化工会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的工会工作和各项运作机制等。
当前有不少同志甚至有部分工会工作者,对工会的性质、职能认识有些片面,致使部分基层工会没有做好本职工作,整天忙忙碌碌、行政化倾向严重。这一错误倾向如不及时制止,工会将失去职工群众的信任,将失去存在的意义。
大家明白工会的产生是社会经济矛盾的产物。职工要求参加工会的最根本目的就是他们需要有一个自己的组织来保护、维护自身的权益。作为协调社会经济矛盾,尤其是协调劳动关系矛盾,起着政府等机关不可替代的人民团体组织;必须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为社会的安定团结,为改革开放顺利进行发挥不可代替的作用;认真研究新问题,协调解决新矛盾,把握工作重点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才能取得广大职工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一、工会应维护职工哪些合法权益
维权是工会最基本的职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笔者认为:依法维权的内容主要有依法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和民主权利两方面。依法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具体包含了四个层次:一是监督,以保证职工最低劳动标准、条件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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