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雷霆手段,剑指基层腐败
2016-05-14卞瑞鹤
农村农业农民·B版 2016年4期
卞瑞鹤
许昌市东城区动迁中心工作人员李会勇贪污受贿4500万元;郑州市二七区黄岗寺社区原村民组长荆自恒伙同他人骗取拆迁补偿款236万元……说起基层腐败,许多人都会随口列举出几起“小官任性”的典型案例。
像这样的案例屡见报端,除了说明基层腐败的严峻现状外,也显示了河南剑指反腐的雷霆手段。
权力和责任是犹如天平的两端,当贪欲、纵容和落后思维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砝码蛀空,“小官任性”就会横行乡里,打破基层政治生态平衡,党组织的稳固也就无从谈起。
猛药去疴,对腐败行为“露头即打”
基层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所在,蝇贪虽微,但毁我执政根基,如同细流穿罅破岩。
据相关统计,2015年,河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376起,其中涉及党员干部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2386起,涉及党员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惠农补贴等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2093起。省纪委分6批通报曝光37起典型案例,市、县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典型问题226件。
一年来,河南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有贪必反、有腐必惩,对腐败行为“露头即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覆盖到每个基层党组织及全体党员。
严惩腐败绝不手软,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重中之重,按照“坚决、慎重、搞准”的原则,既打“老虎”又拍“苍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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