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的戏曲文明
2016-05-14张舒正明
文史月刊 2016年5期
关键词:戏曲
张舒 正明



戏曲是人类精神文明的产物,山西戏曲历史悠久,剧种繁多,享有“中国戏曲摇篮”之美誉。
山西戏曲文明的孕育期
戏曲是由人来扮演人物,以人物故事为主线,通过唱念做打表现手法,配以音乐的一种综合艺术形式。王国维在《宋元戏曲考》指出:戏曲“必合言语、动作、歌唱以演一故事,而后戏剧之意义始全。”
山西戏曲作为一种综合艺术,在其形成过程中,与音乐、舞蹈艺术有着不可分割的渊源关系。如晋献公时期,优施就是一位能歌善舞的优人,而师旷是晋国的音乐大师。到了汉代,山西歌舞百戏十分繁盛。运城侯村出土的东汉陶制望楼,就有舞女歌唱表演陶制塑像。这时,还出现了木偶扮人物的傀儡戏。北魏时期的云冈石窟和沁县、榆社等地石刻,都艺术地反映了当时歌舞百戏的演出盛况。在南北朝时期,山西的乐舞表演艺术又有新的发展。北齐兰陵王长恭曾经戴假面具上阵作战,勇冠三军,后以此事编为《兰陵王入阵曲》乐舞。隋唐时代,山西上党、河东、并州、代州等地,相继出现优戏与歌舞戏,当时盛行的《踏摇娘》为经常演出的节目之一。
上述《兰陵王》《踏摇娘》等,是以歌舞来演故事,已具戏剧之雏形。当然,它们的产生是植根于具有悠久乐舞传统,包括三晋在内的北方沃土。同时,由于山西是古代多民族融合之地,也受到了民族之间乐舞艺术交流之水的浇灌。正如王国维在《宋元戏曲史》中所说:“盖魏齐周三朝,皆以外族入主中国,其与西域诸国,交通频繁,龟兹、天竺、康国、安国等乐,皆于此时入中国,而龟兹则自隋唐以来,相承用之,以迄于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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