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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礼乐史料校勘五则

2016-05-14亓娟莉

人民音乐 2016年5期

旧《唐书》或以“完善”胜,或以“史识”见称,二者均是研究唐史的重要典籍。较之《旧唐书》,《新唐书》在史源及史识等方面皆有拓展,特别是《艺文志》《礼乐志》等所存资料更为丰富全面。但《新唐书》也存在诸多讹误,前贤今人于此已有纠谬,对正确利用《新唐书》史料多有帮助。本文结合笔者研读《新唐书》礼乐史料的体会,就其中存在的问题加以考辩,于唐史研究或有些许补益。

一

《新唐书》卷21《礼乐志》述及唐之十部伎,其中载“龟兹伎”:

龟兹伎……设五方师子,高丈余,饰以方色。每师子有十二人,画衣,执红拂,首加红袜,谓之师子郎。①

按:“红袜”之“袜”当作“抹”。“抹”下,疑脱“额”字。

舞狮时“首加红袜”不合常理,史籍亦未见相关记载,而唐人歌舞时额头加饰抹额尤其是红抹额则十分常见。抹额原为少数民族额饰,以红色居多。《旧唐书·韦坚传》:“成甫又作歌词十首,白衣缺胯绿衫,锦半臂,偏袒膊,红罗抹额,于第一船作号头唱之。”②《资治通鉴》亦载此事:玄宗时“陕尉崔成甫着锦半臂,缺胯绿衫以裼之,红袙首(袙首,今人谓之抹额)。”③唐人段安节《乐府杂录》载及唐之乐部,其“龟兹部”与《新志》“龟兹伎”所载极为相近:“戏有五方狮子,高丈余,各依方色,每一师子有十二人。戴红抹额,衣画衣,执红拂子,谓之狮子郎。”④

二

《新唐书》卷22《礼乐志》:

《凉州曲》,本西凉所献也,其声本宫调,有大遍、小遍。(第477页)

按:“小遍”二字当为衍文。

如是判断理由有三:其一,宋人王灼在《碧鸡漫志》中早已指出“小遍”为“误识”。其云:“《史》及《脞说》又云:凉州有大遍,小遍,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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