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问题研究
2016-05-14孙文静
商业经济 2016年5期
关键词:问题研究
孙文静
[摘要]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选择实施股权激励,同时股权激励实施对象的范围也越来越广。但也暴露出在股权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股权激励模式过于单一、对激励对象的业绩评价指标以及行权价格不合理、职业经理人匮乏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影响了股权激励实施的效果。要想通过股权激励来降低委托代理成本,减少道德风险,就要求完善实施股权激励的外部环境,建立职业经理人市场,同时选择多层次股权激励模式和业绩评价指标,制定合理的行权价格,使股权激励发挥应有的作用。
[关键词]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问题研究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识码]B
我国第一批创业板上市公司于2009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多为创业型企业、高科技产业企业。成立时间较短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处于成长初期,具有较高的成长性。股权激励的产生背景是公司股权分散化与经营管理复杂化。股权激励的原理就是当被激励对象对公司的贡献达到考核指标后,对激励对象授予一定的股权性或股票收益,从而赋予激励对象以股东身份分享公司利润、参与公司决策,同时承担与之相对应的风险,让公司利益与激励对象的收益紧密联系在一起。从而鼓励被激励对象努力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服务。股权激励理论的基础理论有公司治理理论、人力资本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激励理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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