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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诗中“看”字的平仄考察

2016-05-14黄韵

俪人·教师版 2016年6期
关键词:平仄唐诗杜甫

黄韵

【摘要】随着历史发展,汉语读音不断演变;“看”字在唐代近体诗中的平仄问题:该读为“kān”还是“kàn”,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本文基于杜甫近体诗用字情况,以《杜诗详注》为参照本,进行综合考量,得出“看”在唐诗中一般情况下读作“kān”的结论。

【关键词】看 平仄 唐诗 杜甫

一、引言

由于语音的历时变化,在实际的学习或教学过程中,我们常常会遇到本该合辙押韵或者平仄相应的古代诗歌已经失去原来的音乐韵律感。为了恢复其音乐美,我们会改动特定诗句里某字的读音,最常见的例子就是表“看见”义的“看”由kàn变为kān,由仄声变为平声。

那么,在唐诗中,“看”字的平仄改动是否只适合于某些特定诗句,还是具有普遍意义呢?本文将以合律严格的杜甫近体诗为例,统计其带有“看”字诗句的平仄情况,探究“看”字平仄常态。

二、“看”字使用具体分析

以《杜诗详注》为参照本,杜诗共有一千四百三十九首。据统计,杜诗中带“看”字的近体诗约有86首,本文将分为以下四类:

(一)韵脚

在近体诗中,韵脚字的平仄合辙规定最为严格,一般情况下只压平声韵,即在此种情况下“看”字的平仄是最为确定的。

在杜诗中,以“看”字作为韵脚的近体诗约有11首,均押平声韵,因此在此种情况下,“看”字都读作平声,如《月夜》的“今夜鄜州月,闺中只独看”,《宿府》的“永夜角声悲自语,中天月色好谁看”,《宴忠州使君侄宅》的“昔曾如意舞,牵率强为看”等等。

(二) “一三五不论”的非节奏点

在五言或七言近体诗的平仄合辙中,除避免“犯孤平”和“三平调”外,非节奏点五言的第一、三字,七言的第一、三、五字的平仄是不做强制性规定的。根据统计,在86首带“看”字的近体诗中,有45首诗歌的“看”字在非节奏点的音步上,两首涉及诗歌格律拗救情况外,共有43首诗歌的“看”字可读作平声,也可读作仄声。

但是,即使说非节奏点的平仄不作严格要求,但我们也还是能按照诗歌平仄合辙一般性规则来考察诗句,据此选择出更符合格律的平仄。依照“选择更符合格律的平仄”的做法来考察,平仄情况不论的43首诗歌可再分为两类:

38首诗歌的“看”读为平声更符合格律,如《秦州杂诗二十首(其十)》的“羌童看渭水,使客向河源”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遣怀》的“愁眼看霜露,寒城菊自花”(平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恨别》的“思家步月淸宵立,忆弟看云白日眠”(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等等。

5首诗歌读为仄声更符合格律,如《夜宴左氏庄》的“检书烧烛短,看剑引杯长”(仄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和裴迪登蜀州东亭送客逢早梅相忆见寄》的“幸不折来伤岁暮,若为看去乱乡愁”(仄仄仄平平仄仄,仄平仄仄仄平平),《宾至》的“不嫌野外无供给,乘兴还来看药栏”(仄平仄仄平平仄,平仄平平仄仄平)等等。

由此看来,虽然说在此种情况下“看”字平仄不论,但就依照数据统计来看,“看”字读为平声是更加普遍的现象,而读为仄声更符合格律的5首诗歌中的“看”字也可以、也应该跟随多数情况读作平声。

(三) “二四六分明”的节奏点

关于近体诗的平仄规律,除了上面提到的要求外,还有另一一个规则:二四六分明,两处不明;即是说在五言或七言的近体诗中,第二、四、六字是关键节奏点,平仄相对固定,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化。在本次考察中,“看”字在节奏点上的杜诗约有30首,均无涉及拗救情况。

在这30首近体诗中,仅有一首近体诗的“看”字读作仄声,是《戏作寄上汉中王二首》的“云里不闻双雁过,掌中贪看一珠新”(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剩余的29首诗歌的“看”字都应该读作平声,如《秋兴八首(其二)》的“请看石上藤萝月,已映洲前芦荻花”(仄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平仄平),《奉汉中王手札》的“已觉良宵永,何看骇浪翻”(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送梓州李使君之任》的“近看除刺史,还喜得吾贤”(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等等。

但是,对于《戏作寄上汉中王二首》中的“看”字是否存在讹传这一问题上有讨论在《杜诗详注》中,“看”字一旁有小字作注:“吴作‘见”;即吴见思认为《戏作寄上汉中王二首》中的诗句本应为“云里不闻双雁过,掌中贪见一珠新。”

一个诗人的在写诗时的平仄运用应该有他自己的习惯,不轻易改变。根据本文上述几种情况的考察,我们可以得知,对杜甫的字词平仄使用情况而言,“看”字绝大多数情况下应该是读作平声的,特别是在关键节奏点上的“看”更是如此。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上述唯一的“看”作仄声的特殊用法应该是讹传的,正字应该是“见”。

由此看来,在平仄分明的节奏点上的“看”字基本上可以将其读音定为平声。

(四)拗救情况

正如上文所提到的,近体诗格律规则“一三五不论,两处必论;二四六分明,两处不明”导致了诗歌中平仄拗救现象出现,某些关键位置的平仄改变了视为“拗”,需改变相应的非关键位置上的平仄来“救”。

在考察的86首杜诗中,仅出现两处与“看”字相关的拗救情况,均出现于“(仄仄)平平平仄仄”句式中,均为处在第四位置上的他字拗,处在第三位置的“看”字救,具体情况为《徐少尹见过》的“何当看花蕊,欲发照江梅”(平平仄平仄,仄仄仄平平)和《巴西闻收京阙送班司马入京二首》的“倾都看黄屋,正殿引朱衣”(平平仄平仄,仄仄仄平平)。

在这两句存在“拗救”情况的诗句中,“看”字均需读作仄声才能使其句合律。这是有别于上述三种情况的使用方式,但由于数据过少,本文对此现象无意作过多臆测,但就统计数据而言,“看”读作仄声应该是一种特殊用法。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本文所考察的86首带“看”字的杜诗(包括《戏作寄上汉中王二首》)中,共有40例“看”字必须读作平声,仅有3例“看”须读作仄声,其余的可读作平声,亦可读作仄声。由此可见,“看”字平仄问题的考察应该可以基本作出结论了:杜诗中,绝大多数的“看”字应该读作平声,即kān,仅有少数特殊情况出现,读作仄声。在唐诗中,杜甫的近体诗以合律严格著称,且有相当数量诗句例子相互佐证,因此“看”字在杜诗中的平仄使用情况可在近体诗中作一般性推广。

在《广韵·平声·寒韵》:“看,视也。苦寒切。”今音kān;《广韵·去声·翰韵》:“又苦干切。”今音kàn。《广韵》去声翰韵没有解释字义,看来是把去声kàn的读音视为平声kān的异读,意义上并没有今天这样的差异。①我们也可据此推测,在唐宋时期,“看”读作平声应该是更具有普遍性。

结合杜诗“看”字平仄情况以及《广韵》中“看”字解说,我们可以基本得出以下结论:在唐朝,“看”字在一般情况下读作平声,即kān;在少数特殊情况下才读作仄声,即kàn。在实际学习或教学过程中可作一定程度上的推广。

【注释】

①陈会兵.古书中词语的特殊读音研究[D].福建师范大学.2007

【参考文献】

杜甫. 杜诗详注[M]. 北京:中华书局,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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