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耀的5.7亿涉贪路
2016-05-12整理法人肖岳
法人 2016年12期
整理 《法人》记者 肖岳
镜鉴CASE REVIEW
庄耀的5.7亿涉贪路
整理 《法人》记者 肖岳
从带领广东物资集团扭亏为盈的劳动模范、大学博士生导师,变为打破广东省职务犯罪案件纪录、贪腐时间跨度达14年、涉案金额达5.7亿多元的巨贪,庄耀的职业轨迹令人唏嘘
11月1日至3日,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广东物资集团原董事长庄耀受贿、贪污和故意销毁会计账簿一案。该案涉嫌贪腐财物折合人民币达5.7亿多元,打破了广东省职务犯罪案件的涉案金额纪录。

让企业扭亏为盈的“劳模”
相关资料显示,庄耀出生于1950年,曾就读于广东中山大学经济系,毕业后一直从事经济管理和行政领导工作。1987年被评为首批高级经济师,还曾担任过广东省物价局副局长,也是广东最早提出“政府机关的职能应由管理型改为管理服务型”观点的人之一。
1996年,庄耀成为广东物资集团总公司总经理。该公司前身是1951年成立的广东物资管理局,后改为物资供应局、物资供应公司,1983年改名为物资总公司,1995年改为物资集团总公司。
相关资料显示,在庄耀1996年接手这家广东省属国有企业时,外界曾认为他接手了一个“烂摊子”。因为彼时的广东物资集团总公司,账面亏损高达1.3亿元。而在1994年以前,该集团是广东纳税大户,向国家上缴利润1亿多元。
根据当时的报道,庄耀上任后,对集团的“官本位”体制和现状来了个“大手术”,在向领导干部的“位子、房子、车子、票子”开刀后,又对该公司存在的诸多问题进行了一场“止血、清欠、节支、求谅”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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