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镇居民的房地产税缴纳能力与地区差异
2016-05-10张平,侯一麟
公共行政评论 2016年2期
关键词:能力
中国城镇居民的房地产税缴纳能力与地区差异
张平侯一麟*张平,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助理教授;侯一麟,美国西拉丘斯大学(Syracuse University)麦克斯韦尔公民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感谢匿名评审人的意见。基金项目:国家社科重大项目(15ZDA031)、复旦大学自主科研项目(20520151126)。
【摘要】随着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开征房地产税成为大势所趋。论文在居民房地产税缴纳能力的理论框架基础上,根据数据模拟分析我国城镇居民的房地产税缴纳能力。基于2010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论文根据区域、住房类型、拥有套数、购房贷款和社会经济地位等因素将家庭分成若干类别,对其缴纳房地产税的能力进行多维度的比较。结果显示,不同地区家庭缴纳房地产税的能力存在较大差异;所以税制要素应该区别设计,尤其是有效税率。由基尼系数衡量的纳税能力差异超过了收入差距,表明设计房地产税要充分考虑家庭收入状况,并实施相应的社会政策以帮助弱势群体。这项研究的实证结果从纳税能力的角度揭示了中国房地产税改革的复杂性。
【关键词】房地产税纳税能力地区差异
一、引言
在税收理论中,充分考虑公平是税政可行和政治可接受的前提,而纳税能力(Ability-to-pay,ATP;直译为“支付能力”)的测量与公平的标准直接相关。因此,设计任何税种都必须考虑纳税人的缴纳能力,即税负承受度。
房地产税缴纳能力的研究尚未形成定论。*一般来说,房产税是指房产在保有环节的税收,现行的房产税主要针对工业商业房地产和经营性使用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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