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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网络语言暴力现象特征研究

2016-05-09张虹

青年文学家 2015年30期
关键词:微博客体主体

张虹

摘  要:微博网络语言暴力现象频繁发生且表现形态各有不相同。从语言暴力的主体、客体和方式上可以发现,网络语言暴力中大V起到不小的作用,语言暴力的对象可以分为普通人、公众人物和社会群体,主要采取散布谣言、极端言论和人肉搜索的方式。

关键词:微博;语言暴力;主体;客体;方式

[中图分类号]:H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5)-30--02

微博平台以其信息即时、使用便捷、草根原创等特点深受用户欢迎,通过微博网民的创造力得到发挥,言论自由权利得到充分尊重;但是现实中,具有虚拟匿名特点的微博却成为了滋生网络语言暴力的肥厚土壤,肆无忌惮的过激言论充斥着微博圈。从“郭美美事件”到“绷带女地铁抢座事件”,从“舒淇退出微博圈”到“袁姗姗滚出娱乐圈”,从“大陆人吃不起茶叶蛋”到“医生手术台上玩自拍”,微博中网络语言暴力事件频频发生。网络语言暴力忽视了事件报道本身的社会启示意义,却将行为人不符合言语者道德观的行为极端丑化,转而进行人身攻击,这不仅是言论自由权利的滥用,还严重影响受害人的正常生活,侵害他们的心理健康和人格健全,极大地破坏了网络和社会环境的融洽和谐。

微博网络语言暴力的表现形态各有不同,但从语言暴力的主体、客体和方式上可以发现一些特征。

一、主体:大V的粉丝团

使用网络语言暴力的主要是网民,但大V们也造成过不小影响。伊恩的“议程设置”理论认为,某话题经媒体的宣传和强调后,会对受众产生暗示作用,影响受众的判断,从而引导受众投入到媒体宣扬的观点中。在微博中,充当媒体角色的往往是拥有庞大粉丝团的大V们。值得注意的是,网络大V与现实中的公众人物并不对等,离开了网络平台,他们中的一部分并不知名,这一类的大V很容易成为网络语言暴力事件的源头。大V们生成话题和论点,凭借其强大的网络知名度引导网民拥护他们宣传的观点,从而将话题推向热搜榜。有些大V拥有了指引舆论导向的权力,却不能承担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责任。以2011年的“郭美美炫富事件”为例,郭美美在网上公然炫富并声称自己是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而后微博名为“立二拆四”的大V(现已被判刑)利用该事件诋毁红十字会中饱私囊,并引发了攻击红十字会的骂战,导致红十字会社会形象严重受损,我国的慈善事业受到严重影响。后来证明,这件事纯属子虚乌有,是“立二拆四”等人的恶意造谣。一些大V利用网民仇富心理,判断力欠缺的弱点,不负责任地捏造扭曲事实情况,意图提高自身影响力,但却对言语的指向者造成了伤害。

二、客体:普通人、公众人物、社会群体

在总结历年来发生在微博上的网络暴力事件后发现网络语言暴力事件的客体一般可分为普通人,公众人物和社会群体三类。

这里的普通人往往是社会负面新闻中的的主体,他们的行为有违社会公德,确实应当被批评。但是,一部分非理性的网民却从对该行为的批评转而对当事人的人身攻击和人格侮辱。以“优衣库不良视频事件”为例,在今年的7月14日,一段在北京优衣库试衣间拍摄的不良视频走红网络。视频中的一对男女在试衣间里做出了不雅举动,甚至还有一些不堪入目的画面。该视频一经公开,网络上就掀起轩然大波,指责的声音不绝于耳,一些网民甚至对视频中的男女进行人肉搜索,围攻他们的微博,更有甚者恶意谩骂,侮辱他们的名誉,最后他们经受不住这样的攻击,只能注销微博。微博为人们的言论提供了充分的自由,但却无法限制一些恶意攻击;微博拉近了人们的地理距离,却也疏远了人们的情感距离。

公众人物也是微博网络语言暴力的受害者,其中尤其以娱乐明星和网络红人最为明显。从舒淇到姚晨,从袁姗姗到爸爸去哪儿2的五位嘉宾,从明星的演技到私生活,只要有一点瑕疵都会被不理智的网友诟病,一些极端言论和侮辱谩骂通过“评论”“@”等交流功能直接被明星们接收阅读,语言伤害的威力越发强大。

不仅是个人,某些社会群体也曾作为网络语言暴力的受害者出现过。一些社会团体组织,如红十字会;某一类特定职业,如医生,城管;某各地区的人,如河南人,上海人,香港人,台湾人等都曾被恶言相向,甚至被毁谤辱骂。

三、方式:散布谣言、过激言论、人肉搜索

从网络语言暴力采取的方式上看,主要有散布谣言、过激言论和人肉搜索三类。

散布谣言是指恶意捏造、散布不实消息,对当事人的名誉和人格造成极大伤害。如“温州城管打死人”的谣言,事件原本是城管在执法过程中与摊贩黄某产生争执导致黄某受伤,经诊断伤势并不严重。但本是“打伤人”却在微博上被虚构成了“打死人”,报道一出现就引发轩然大波,这几名伤人的城管立刻遭到网民的语言攻击,更严重的是,在事情发生的当天下午,这几名城管遭到了几位市民的围殴,他们的身体都有不同程度受伤。造谣者利用多数网民非理性,易冲动的弱点宣传不实信息,这对当事人带来身体和心灵的双重伤害。

过激言论是网络语言暴力最常用的方式。过激言论不仅包括极端论点,还包括谩骂、人格侮辱、粗俗话语等。微博的“评论”和“@”功能使当事人直接被接收,也使语言暴力的破坏力更加强大。以袁姗姗事件”为例,2013年微博上出现了“袁姗姗滚出娱乐圈”的热门话题,大量网友纷纷点赞,许多网友恶语相向,被问及为什么讨厌袁姗姗时,有一部分网友表示“没有理由”。除此之外,演员舒淇、姚晨等众多女星都遭遇过此类事件。不仅是大陆,在台湾有一个女孩因为无法忍受网上的谩骂和侮辱选择自杀。网友的每一次侮辱,每一条谩骂都是切肤之痛,一刀刀将人凌迟处死。

人肉搜索是网友出于恶意搜索并公开别人的真实信息,使虚拟世界的攻击转移到现实生活,结果不仅造成精神伤害,还扰乱了当事人的日常生活。曾经在微博上疯传过一段三轮车车主因为将一辆轿车刮花而多次向车主下跪的视频。视频曝光后,网友对这位车主进行了人肉搜索,不仅影响了车主本人的生活,而且导致轿车车主的家人也受到牵连,被周围的人指指点点。人肉搜索是网络语言暴力在现实生活中的延续,行为本身就是对当事人隐私权的侵害,造成的危害也比前两项更加严重,法律应该严加禁止。

综上所述,网络语言暴力呈现出以下特点:主体中大V起到不小的作用,客体可以分为普通人、公众人物和社会群体,主要采取散布谣言、极端言论和人肉搜索的方式。从主客体和方式研究网络语言暴力的特征,有利于深入了解网络语言暴力的表现,为遏制网络语言暴力提供帮助。

参考文献:

[1]李贤斌.网络语言暴力现象分析[J].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05:21-23.

[2]金君俐.网络语言暴力的成因和对策初探[J].新闻实践,2009,04:63-65.

[3]刘国慧.试论“微”语言环境下的网络暴力——以“舒淇事件”为例[J].新闻爱好者,2012,19:89-90.

[4]陈新宇.微博语言暴力的类型及其影响[J].新闻世界,2012,11:8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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