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挤出词的生成方式的水分

2016-05-09胡华

现代语文 2016年3期
关键词:现代汉语比喻

摘 要:虽然可以大致说清造词法的脉络,然而关于造词法的争论却从来没有停止过,关于造词法的问题也从来没有彻底解决过。至少在现代汉语范围内,研究者一直带着问题研究,学习者一直带着问题学习,应用者也一直带着问题应用。造成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有研究者把修辞方式与造词规则混合在一起,提出了所谓修辞造词法概念,并引起共鸣与认同。其中,比喻造词法影响最大、共鸣最广泛、认同度最高。尽管不断有人对所谓比喻造词法提出质疑,却不能从根本上说清问题的症结所在。其实,造词法自有造词法的属性。造词法是手段,不是理据、不是结果、不是行为、不是词义。比喻造词法具有非造词法属性,应该把比喻乃至一切修辞方式从造词规则中剥离出去。

关键词:词 比喻 造词法 非造词法 生成方式 现代汉语

顾名思义,造词法就是创造新词、构造新词的规则、方式和手段。从无词到有词,是创造新词、构造新词;在一定的时段里,相对于已经存在的词会有新词产生,亦即创造了新词、构造了新词。创造新词、构造新词是一个过程,完成这个过程需要一些手段、需要一定规则。这些手段、规则就是造词法。完成词的产生过程的手段非原生法、合成法、缩略法、引申法这四种造词法莫属。

非合成法、非缩略法、非引申法都属于原生法。合成法以词根、词缀的存在为前提,通过派生法、复合法构造新词。派生法需要词根与词缀合作,复合法需要词根与词根合作。缩略法是一种逆向造词过程,先有大于词的单位,再压缩成等于词的单位。当一定的词形不能有效地控制现有的词义时,有的词义就要从现有的词形中分离出来,与新的词形合作,进而产生新词。这种方法是引申法。

虽然可以说清造词法的大致脉络,然而关于造词法的争论从来没有停止过,关于造词法的问题也从来没有彻底解决过。至少在现代汉语范围内,研究者带着问题研究,学习者带着问题学习,应用者带着问题应用。造成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有研究者把修辞方式与造词规则混合在一起,提出了所谓修辞造词法之说,并引起共鸣与认同。其中,比喻造词法影响最大、共鸣最广泛、认同度最高。

几十年来,不断有人对所谓比喻造词法提出质疑,却不能从根本上说清问题的症结所在。其实,造词法自有造词法的属性。造词法是手段,不是理据、不是结果、不是行为、不是词义。根据与手段不同、手段与结果不同;创意与释义不同、比喻行为与比喻意义不同。通过这些差别可以发现,现代汉语范围内的所谓比喻造词法之非造词法属性,进而把修辞方式从造词规则中剥离出去。

既然造词法只有两大类型、四个种类,那么,只要证明所谓的比喻造词法不具备各个类型的属性,就等于证明了比喻造词法不是造词法。也就是说,如果所谓比喻造词法不属于原生造词法、不属于合成造词法、不属于缩略造词法、也不属于引申造词法,那么,所谓的比喻造词法就不属于造词法。

一、比喻造词法并非原生造词法

比喻造词法并非原生造词法。这里主要把握所谓的比喻造词法与“原生”的关系是与“原生造词”的关系、与“原生新词”的关系、与“原生规则”的关系。

原生造词法的重要内涵之一就是原生。原生的特点就是不依赖先有的词语、语素,甚至在不存在任何词语、语素的情况下也可以独自产生,直接生成语言系统需要的音义结合体。

这种结合体的音义关系普遍具有任意性,无法找到联系。例如汉语中的“山”“水”“好”“坏”“拿”“握”等。也有具备一定的可解释性的,例如:“爸”“妈”,它们在各民族语言中的发音都差不多,这似乎可以解释为双唇辅音、开口元音特别容易发音,比较适合咿呀学语的儿童。又如,在汉语中,“猫”“狗”的音义关系也是如此,这可以解释为语音形式关联了语义对象发出的叫声。

从原生角度看问题会发现,所谓比喻造词法所指范围的词语明显没有一个不是再生的,不存在原生的。例如:

雪白 金贵 鹅黄 墨绿 剑麻 油亮

挂帅 挂钩 鞭策 摔打 蚕食 鲸吞

鼎沸 沸腾 穿梭 机械 钢铁 棘手

豺狼 酒涡 银河 魔爪 鬼胎 龙头

有关学者在比喻造词法的论述中提到了“词根”,包含了词根与词根之间的关系之含义,即比喻造词法所指范围的词至少由两个词根构成。这就说明不存在原生。

这种造词法也是从词根的意义出发的。它是基于新旧事物反映在人的认识中所唤起的联想而成的。换句话说,比拟造词法也就是看着像什么就叫什么的造词方法。[1](P99)

比拟造词方法有两种:单纯比拟和条件比拟。前者直接用词根进行比拟,以外不附任何条件;后者虽然也是用词根进行比拟,但是在词根之前必须附以辅助条件。[1](P99-100)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可以发现,所谓比喻造词法与“原生造词”并无关系、与“原生新词”并无关系、与“原生规则”也无关系。

既然比喻造词法所指范围的词语明显没有一个不是再生的,那么比喻造词法与“原生造词”并无关系。在原生造词法范围内,原则上说只有单纯词、没有合成词,只有由一个语素形成的词、没有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语素的词。而比喻造词法范围内的词则相反,非再生无以成词。可见比喻造词法与“原生造词”并无关系。

至于可能有人认为“爸爸”“妈妈”也是原生词,这个问题应该属于词的结构类型的认定范围,同比喻造词法与“原生造词”的关系无关。

为什么说无关呢?造词是个过程,从原生与否的角度认识词的结构类型需要考虑两个相反的走向。一个是先有“爸”“妈”,后有“爸爸”“妈妈”。这种走向意味着后者以前者为词根再生了新词,后者是合成词,不是原生词。另一个是先有“爸爸”“妈妈”,后有“爸”“妈”。虽然这种走向概率不高,但如果假设成立的话,那就也意味着后者以前者为材料,再生了新词。不过结果可能没有对立关系,也就是说后者是单纯词、前者也是单纯词。不同的是前者是原生词,后者是再生词,属于音节缩略范畴。可见“爸爸”“妈妈”是不是原生词这个问题,属于词的结构类型的认定范围,同比喻造词法与“原生造词”的关系没有内在联系。

同理,比喻造词法与“原生新词”并无关系。在比喻造词法范围内,即使不断有新词产生,但也没有原生新词,因为这些词均为合成词,通过词根复合再生而成。

因此,既然在比喻造词法范围内原生造词、原生新词均不存在,那么比喻造词法与“原生规则”自然也并无关系。

二、比喻造词法并非合成造词法

比喻造词法并非合成造词法。这里主要把握所谓的比喻造词法与“合成”的关系、与“合成造词”的关系、与“合成新词”的关系、与“合成规则”的关系。

上文指出,从原生角度看问题会发现,所谓比喻造词法所指范围的词语明显没有一个不是再生的,不存在原生的。实际上,它们都是合成词。例如:

蜜月 眉批 林海 泪花 夜幕 心田

染指 宰割 鱼肉 豢养 掣肘 卵翼

枝蔓 棘手 辛辣 刻骨 刻板 炎凉

铁饭碗 马尾松 小辫子 青纱帐 鹅毛雪 眼镜蛇

既然都是合成词,那么一定与“合成”有关系、与“合成造词”有关系、与“合成新词”有关系、与“合成规则”有关系;只是一旦将造词法定位在“比喻式”上,所谓比喻造词法就与“合成”绝缘了。实际情况并不复杂,比喻是修辞,合成是造词。硬把比喻说成是造词,就连其主张者都难以自圆其说。例如:

一种事物象什么就用什么来命名,这就是比喻式造词法。(注意:不叫“构词法”,因为不分析词的内部构造。)[2](P205)

看来,用一句“一种事物象什么就用什么来命名”,就硬把比喻式定义为造词法了。这种说法存在的问题很明显。

首先,在比喻层面上,命名行为在后、合成造词在先。如“小辫子”合成新词在先,是指头发的一种打理样式,用来比喻容易被人抓住的把柄;由具体而抽象,是合成造词之后的命名行为。这种行为使用了旧词。旧词在先、使用在后,只有比喻、没有造词,何来造词法?

其次,比喻是修辞手段,可以产生比喻义;合成是造词手段,可以合成新词。无论词的整体产生了比喻义、还是词的内部产生了比喻义,相对于旧有的词义来说只等于产生了新义,而不等于产生了新词。“小辫子”“辫子”属于词的整体产生了比喻义;“鹅毛雪”“心田”属于词的内部产生了比喻义。仅有词的义项的转折、引申之类的变化,何来造词法?

第三,释义不等于造词。说“小辫子”的意思从指头发的一种打理样式到用来比喻容易被人抓住的把柄,说“鹅毛雪”的意思是像鹅毛一样的雪,都是一种释义过程。释义的前提是有词存在,造词在先、释义在后。从相反的方向看,合成造词之时包含了所释之义,而合成新词不仅要有义、而且要有形;词形与词义互为表里。合成规则的重要特点是重形式、讲抽象。在所谓比喻造词法的范围内,无论释义还是造义,既不属形式、也不讲抽象,何来造词法?

最后,主张者在把比喻式定义为造词法之后还特别提醒注意,不能叫“构词法”,理由是“不分析词的内部构造”。这种说法反而等于自己否定了比喻式作为造词法的存在依据。因为造词法即构词法,构词法即造词法。为了让这两个概念各有所用,于是人为规定造词法指从无到有、构词法指从有到识。生成新词时使用的规则称造词法,认识旧词的结构规律称构词法。两种说法各得其所,而规则、规律、方法、方式则是一套。既然如此,如果不承认构词法,那又何来造词法?

合成新词不仅要有义,而且要有形,词形、词义互为表里。更重要的是,合成规则看重形式、讲求抽象。所谓比喻造词法既不重形式、也不讲抽象,一味偏向比喻义、回避构词法,因而不能自圆其说。于是主张者为所谓比喻式安排了一些条件,试图弥补这个漏洞。例如:

比喻词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1.喻体能直接代表本体,甚至与本体合而为一的。2.比喻义已经在语言里扎根儿,词典可以收进去列为一义项的。3.喻体已经抽象成词的。[2](P216-217)

一般的比喻是临时用词,不是造词。比喻造词却不是用词的问题,而是创造新词。[2](P217)

比喻词的造法有两种:一是完全新造。二是采取移花接木的办法,利用旧词创造新词。[2](P217-218)

词本身并没有比喻义,而是人们用它来作比,移花接木以后,才产生了比喻义。[2](P218-219)

不难发现,本体、喻体、比喻义、比喻词属于修辞范畴,无论是否介入,也不影响联合式、偏正式、主谓式、动宾式、中补式、重叠式、附加式等合成范畴的存在。不能说某一种合成词当中有了本体、喻体就成了比喻式,也不能说某一种合成词当中有了比喻义就成了比喻式,更不能说某一种合成词当中有了本体、喻体、比喻义就可以直接叫作比喻词了。事实上,连所谓比喻式都不存在,又何来所谓比喻词呢?

由于无法解决这种范畴性的根本问题,主张者不得不直接喊话,大力陈述比喻与所谓比喻造词区别。然而,所谓的比喻式造词法都不存在,何来区别?又何须区别?而为了让比喻式之说显得可以成立,用所谓“完全新造”“移花接木”等说法再次回到义项层面进行循环,刻意躲避“合成造词”“合成新词”“合成规则”,似乎躲开了造词法,所谓比喻式就成立了。实际上,无论合成词当中有什么成分,比喻的也好、非比喻的也好,造词法却只有一种,那就是“合成”。

也许对这种既棘手又根本的问题有所意识,于是为了勉强通过,不得不间接寻找帮助。例如:

比喻造词法,孙常叙的《汉语词汇》和王勤、武占坤的《汉语词汇》都称为“比拟造词”,和本文观点相同;黎锦熙、刘世儒的《中国语法教材》也谈了比喻构词。由此可见,比喻造词法大家所见略同,可以成立。[2](P205)

尽管总想把比喻式说成合成法、把修辞手段说成造词手段,但主张者应该清楚造词法与修辞法的界限,很难做到把两者模糊起来,更难做到以非代是。于是,也不得不在某种程度上委婉地加以承认。例如:

可以这么说,词法学造词法、句法学造词法都是注重科学性的造词法,修辞学造词法则是注重艺术性的造词法,彼此不能混为一谈。[2](P205)

把上面的观点进行总结可以看出,合成产生合成词,比喻产生比喻义。合成是过程,完成复合与派生;比喻是手段,明确本义与喻义。词义的类型多种多样,单从大的范围看就有语法义、词汇义之分,有理性义、色彩义之分。如果比喻义可以辗转成为比喻式,那么语法义、词汇义、理性义、色彩义就可以摇身变为所谓语法式、词汇式、理性式、色彩式。一旦名实关系、言意关系发生这样的错位,那不仅合成造词法会失去本来面目,连比喻修辞格也会乱了自己的界限。

三、比喻造词法并非缩略造词法

所谓的比喻造词法并非缩略造词法。这里主要把握所谓的比喻造词法与“缩略”的关系、与“缩略造词”的关系、与“缩略新词”的关系、与“缩略规则”的关系。

缩略造词法属于再生法。与其他再生法相比,缩略造词法“逆向”成词,缩略造词的过程既非原生、也不利用既有语素,而是具有相当高的起点。这个起点就是短语。先通过压缩已经存在的短语形成缩略语,再通过缩略语的运用、定型逐渐取得词的资格。如“邮编”从“邮政编码”压缩而来,通过运用、定型,基本取得了词的资格,成为缩略词。

需要说明的是,诸如“三峡”“三军”“四化”“五味”“五金”“六畜”之类所谓数词缩略语,并不在缩略造词法范围内。如果通过运用、定型而基本取得词的资格,应该属于合成造词法。

缩略而成的新词的结构关系取决于原型,这是缩略造词法的核心特征。缩略而成的新词不仅形义兼备,词形与词义互为表里,而且缩略规则十分看重形式,特别讲求抽象。

实际上,缩略造词法远离修辞手段,比喻作为修辞手段无法成为缩略规则。所谓比喻造词法的范围内几乎没有缩略词,也不存在缩略一类的规则。例如:

情网 人梯 车流 笑柄 包袱 糟粕

关节 操纵 酝酿 爪牙 枷锁 盘踞

龟缩 骑墙 撑腰 变卦 定弦 停摆

搁浅 鼎立 堆砌 推敲 屈膝 雷动

在话语层面,比喻之明喻本体、喻体俱全,喻词直接,可以以“像”为代表,格式即“本体+像+喻体”。比喻之暗喻本体、喻体俱全,喻词间接,可以以“是”为代表,格式即“本体+是+喻体”。比喻之借喻本体隐却、喻体出现,没有喻词,格式即“喻体”。还是在话语层面,明喻、暗喻似有压缩的可能性,借喻则连可能性都没有。

进入词语层面,在所谓比喻造词法的范围内不存在从话语模式“本体+像+喻体”“本体+是+喻体”到单词模式的压缩关系。如“情网”由词根“情”与词根“网”直接组造而成,并不存在“前体”;“人梯”由词根“人”与词根“梯”直接组造而成,也并不存在“前体”。至于借喻只有喻体,如以船只“搁浅”喻事情“搁浅”、以砖瓦“堆砌”喻辞藻“堆砌”,则既无缩略、又无新词,更与缩略造词法无关。

也就是说,在词语层面不存在任何比喻格式。不仅没有“本体+像+喻体”“本体+是+喻体”格式,也没有“喻体”格式。如“车流”亦即“车”修饰、限制“流”,并不以“车辆像河流”为“前体”。又如“龟缩”,如果解释为偏正式,亦即“龟”修饰、限制“缩”,并不以“像乌龟一样缩回头脚”为“前体”;如果解释为主谓式,亦即“缩”陈述、说明“龟”,也并不以“乌龟缩回头脚”为“前体”。

没有压缩关系,存在结构关系,但不能以结构关系投射“前体”。结构关系是造词法的核心,一面关涉词形、一面关涉词义。当关系到词义时,容易通过词义幻化出所谓“前体”,人为制造并不存在的压缩关系。正如把“像乌龟一样缩回头脚”想象为“龟缩”的“前体”,或者把“乌龟缩回头脚”想象为“龟缩”的“前体”一样。主张者很少明示其间的逻辑关系,但从主张者选取的语例以及对语例的解释上可以发现这种误会。

没有压缩关系,存在释义方式,但不能以释义方式投射“前体”。释义方式多种多样,指示法、定义法、描绘法、分解法、入境法、对词法等,不一而足。无论用什么方式解释诸如“笑柄”“包袱”“糟粕”“关节”“操纵”“酝酿”之类的所谓比喻造词法范围内的词语,都不能把释语妄想成“前体”,进而在词语与释语之间强加压缩关系。与结构关系方面相仿,主张者也很少明示其间的逻辑关系,但从主张者选取与使用的语例上同样可以发现这种误会。

可见,缩略造词法远离修辞手段,自然也远离比喻手法。缩略而成的新词的结构关系取决于原型,亦即“前体”。所谓比喻造词法的范围之内的词语不存在这种缩略造词法属性的“前体”,不应该以结构关系投射“前体”。同样,词语在先、释语在后,也不应该以释义方式投射“前体”。

四、比喻造词法并非引申造词法

比喻造词法并非引申造词法。这里主要把握所谓的比喻造词法与“引申”的关系、与“引申造词”的关系、与“引申新词”的关系、与“引申规则”的关系。

引申造词法一般情况下不改变词形,原词什么样、新词仍然什么样。如“时刻”的“刻”与“雕刻”的“刻”,“副班长”的“副”与“一副手套”的“副”等。而所谓比喻造词法范围内的词语属于处于词形内部词义变化,从现有的语例看都未出现引申出新词的情形。例如:

后台 铁拳 铁骨 银耳 牛劲 海口

月饼 地球 雪花 熊猫 汗珠 泪雨

人流 眼珠 天蓝 月白 火红 金黄

挂钩 鞭策 摔打 包袱 糟粕 关节

从上述语例看,一类属于词内义项之间的关系,另一类属于结构内部的本体与喻体之间的关系,尚未突破原词形成新的词位。如“后台”“关节”“包袱”“糟粕”等属于词内义项之间的关系,“月饼”“金黄”“汗珠”“火红”等属于结构内部的本体与喻体之间的关系。前一类处在词义层面,仅仅可以形成多义词,造就一词多义,并不存在突破词位的动能,因此也就无所谓造词与否。后一类表达的是语素之间亦即词根之间的比喻关系,与义项变化无关,更谈不上与引申造词法有关。只有在义项之间的关系范围内才有可能触及引申造词法,语素之间亦即词根之间的比喻关系与造词法无关。

在义项之间的关系范围内,由旧义项演变出新义项无非依靠两个引申手段,一是借代,一是比喻;借代手段形成引申借代义,比喻手段形成引申比喻义。可以说两者属于“造义法”,均不在造词法的范围里。

既然属于造义法,那么借代引申也好,比喻引申也好,本质上就不会与引申造词法有交集了。当然,事情也不是那么容易说清楚的。甲义生乙义,一个词就有了两个或两个以上义项,使这个词变成多义词。到此为止,仍处在语义层面,不会产生造词与否的问题。然而,随着时间推移,有的义项要独立,就会甲词分乙词,使一个词变成两个词,于是产生了新词。如果要独立的义项是由比喻手段引申而来的话,那么造词法不就与所谓比喻式有关了吗?

其实,词义层面的引申,不管是概念引申还是词性引申,本身并不会造成新词的产生。引申造词法成立的重要条件是时间,只有在有足够长的时间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引申出新词。事实上,并不存在一产生新义就产生新词的情况,也不存在新义产生不久就产生新词的情况。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中,“刻”分解为“时刻”的“刻”与“雕刻”的“刻”,词义分家,各成词位而词形不变,属于原形引申造词;“空间”的“空”与“空干净”的“空”亦为词义分家,各成词位而词形有变,属于变形引申造词。虽说时间因素特别重要,但它毕竟不是引申造词的直接条件。引申造词的直接条件从根本上说有两个。对词形来说是容纳度,对词义来说是区别度。

一般而言,词形的容纳度越低,词义越容易分家。同样,词义之间的区别度越低,越容易靠分家来捍卫界限。

可见,引申造词法在造词法中独树一帜,既不是原生法,又与再生法中的其他两种方法表面上大相径庭。

首先,引申造词法是一种条件性造词法。它需要以容纳度、区别度为条件。在这种造词法中,“引申”只是一个过程,由这个过程来落实造词法,进而完成新词的产生过程。在造词法层面,原词、新词的结构关系未变,新词承袭了原词的结构关系。也就是说,原词属于什么造词法,新词仍然属于什么造词法。这虽然是所谓比喻造词法大行其道的根本原因,但比喻造词法之比喻与引申造词法之比喻并不在相同层面。前者在话语层面,后者在词汇层面。

其次,条件性造词法突出条件性,意味着条件不等于方法。条件只是造词的土壤,绝非造词的方法。时间长了,土壤具备,符合一定的容纳度、区别度,不仅由比喻手段引申出来的义项会谋求新的词位,而且由借代手段引申出来的义项也会谋求新的词位。也就是说,一切引申义都存在因条件而导致词位分家的可能性,而这种可能性由一定的条件所赋予,通过一定的方法而实现。同时,词义分家与词义类型无关。时间长了,词位两立,并不局限于特定词义类型,而是一切词义类型都具有这种可能性。语法义、词汇义,理性义、色彩义都有这种可能性,只是看语言系统有没有这种需要。如果可以把所谓比喻造词法理解为“以比喻为条件的造词法”,那么正好说明条件是条件、方法是方法,硬把比喻解释为比喻式是行不通的。

最后,如果完全从方法的角度看,引申造词法实为同源造词法。命名上,原生造词法、合成造词法、缩略造词法都是以方法为名。原生的说法宏观一些,合成、缩略的说法具体一些。唯独引申造词法不以方法命名,命名时强调与条件的联系。在符合一定容纳度、区别度的情况下,原词相关义项分裂出来的新词,与原词实为同源词,是同源分裂的结果。如果使用与原生法、合成法、缩略法相同的命名标准,那么引申造词法实质就是同源分裂法,于是就可以把引申造词法叫作同源造词法了。如此一来,所谓比喻造词法即便打着比喻的旗号也毫无用处,完全丧失了造词法之属性。

五、结语

所谓比喻造词法通过不切实际的名实关系、言意关系,以比喻手段代替造词过程,进而把造词过程普遍遵循的造词规则替换为所谓比喻,于是就有了比喻造词之说。事实上,这种说法多方混淆了不同范畴、不同层面的关系。

其一,造词动机不等于造词行为,不等于造词过程,更不等于造词规则。动机可以来自方方面面,而规则应该简单、稳定,属于抽象范畴。其二,造词条件不等于造词方法。这类条件实为造词的理据、根据、土壤,它们真切、具体,与抽象的规则、方法相去甚远。其三,用词不等于造词。用词的时候不改变词形、不产生新词、不触动结构,只是依靠语境因素使词义单一化、具体化,也使词义具有临时性、互动性。用词属于语境,造词属于结构。其四,比喻关系不等于造词规则。比喻关系属于词义、属于语素义,是词的义项之间的关系、语素义与语素义之间的关系,与造词规则无关。比喻是比喻,造词是造词,“比喻转义不等于比喻造词”[3](P396)。其五,词位分裂不等于比喻奏效。引申造词法是一种条件性的造词法,取决于容纳度、区别度。在这种造词法中,“引申”只是一个过程,由这个过程来落实造词法,进而完成新词的产生过程。

有研究者明确指出了这种不同范畴、不同层面的关系,也道出了所谓比喻造词法一说产生的根源。例如:

有一批新词语仅仅指出它们内部的构造方式,做常规性的表层的分析,还无足以使人理解它们的意义。……应当注意研究修辞方式的渗入与新词语的创造两者之间密切的关系。否则,就难以全面揭示新词产生的全部途径和反映出它丰富多彩的面貌来。[4](P93)

民族语言创造性的运用经常可转化为造词的一种依据。[4](P94)

通过修辞方式创造的新词语从语言运用这一点看,它比原修辞方式还高出一等,即都比后者简洁、经济。……这是其所以长盛不衰的原因。[4](P99-100)

概括地说,完成词的产生过程的手段只有原生法、合成法、缩略法、引申法这四种造词法。如果说比喻造词法不属于原生造词法、不属于合成造词法、不属于缩略造词法也不属于引申造词法,那么,所谓的比喻造词法就不属于造词法。

既然在比喻造词法范围内原生造词、原生新词均不存在,那么所谓比喻造词法与“原生规则”自然也并无关系,没有此类造词法之属性。

同样,本体、喻体、比喻义、比喻词属于修辞范畴,无论是否介入,也不影响联合式、偏正式、主谓式、动宾式、中补式、重叠式、附加式等合成范畴的存在。因此所谓比喻造词法也没有此类造词法的属性。

缩略造词法远离修辞手段,自然也远离比喻手法。缩略而成的新词的结构关系取决于原型,亦即“前体”。所谓比喻造词法的范围之内的词语没有这种缩略造词法属性的“前体”,不能以结构关系投射“前体”。所谓比喻造词法同样也没有缩略造词法的属性。

至于引申造词法,它是一种条件性的造词法,取决于容纳度、区别度,与修辞手段无关。引申造词法实质就是同源分裂法,完全可以把引申造词法叫做同源造词法。所谓比喻造词法自然不具备同源造词法的属性。

既然完成词的产生过程的手段只有原生法、合成法、缩略法、引申法这四种造词法,而所谓比喻造词法又不具备任何一种造词法的属性,那么所谓比喻造词法就不是造词法,没有造词法属性。鉴于所谓比喻造词法的非造词法属性,有必要把比喻方式从造词规则中剥离出去,也有必要把其他修辞方式从造词规则中剥离出去。

参考文献:

[1]孙常叙.汉语词汇[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

[2]任学良.汉语造词法[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

[3]胡华.《名词比喻造词》疑点[J].中国语文,1997,(5).

[4]沈孟璎.修辞方式的渗入与新词语的创造[J].山东大学学报(哲

学社会科学版),1988,(3).

(胡华 上海政法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 201701)

猜你喜欢

现代汉语比喻
比喻有话说
现代汉语位移终点标记“往”
“楞”“愣”关系及“楞”在现代汉语中的地位
评《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
现代汉语反饰修辞格新探
比喻最爱
什么是比喻
再析比喻义的“像……似的”
北大版《现代汉语》增订本)出版
现代汉语“一M比一MVP”构式的认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