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化:从霍耐特到庄子
2016-05-09郝知德,梁燕华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概念
物化:从霍耐特到庄子
[美]郝 知 德
(美国夏威夷大学)
古之人,其知有所至矣。恶乎至?有以为未始有物者,至矣,尽矣,不可以加矣。
——《庄子·齐物论 》①
人们能否围绕经验不同侧面“物化”(thingify)的形式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批判体系呢?从表面上看,这似乎是极不成熟且终将一无所获的社会政治批判手段。然而,正如匈牙利文学评论家和马克思主义者乔治·卢卡奇所称②,他最初创造“物化”(reification)这一术语恰恰是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值得注意的是,在被诸多左派知识分子使用过程中,“物化”经历了蓬勃发展却最终被打入冷宫的命运。在哲学领域,该术语一度频繁出现于法兰克福流派和众多后现代马克思主义者的论著里。但是,多数思想家对这一术语持强烈怀疑态度,他们选择回避或者干脆彻底摒弃该术语。例如,雅克·德里达几乎从未提及该术语,即使在其著名的马克思主义批判精神复兴理论里③,他也没有使用这一术语的字面意义。类似地,尤尔根·哈贝马斯认为,这一概念的总体性应用导致了理性批判的自我消解,这恰好解释了为何第一代法兰克福流派表现出明显的顺从主义和悲观主义④。
实际上,纵观哲学概念演进历史,这类情况下最明智的做法是勿自寻烦恼。不过,偶尔也需要对早已被遗忘的概念进行重构从而复苏其批判潜能。近年来,阿克塞尔·霍耐特将“物化”从历史废物篓中复活就是这样一种尝试。霍耐特关注“一个社会可在不违背普遍有效正义原则的同时论证其道德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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