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欧区域规划实施案例透视
2016-05-07罗艳秦玉
城市管理与科技 2016年2期
关键词:区域
罗艳 秦玉
在区域规划实施方面,美国通过区域规划协会、公共权力机构和政府联合会,成功推动了区域规划的实施;欧洲的一些国家则基本“套用”了美国的相关模式,通过设立“大都市区”管理机构,推动区域规划的实施。虽然在推动区域规划实施的过程中,美欧都有明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目标,体现了政府与社会公共组织的协调配合,但是同时也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一、美国大都市的政府管理体制
美国从20世纪初就已意识到了大都市区区域规划的重要性。从20世纪20年代第一次大都市区的规划兴起,美国大都市区规划机构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
(一)区域规划协会
区域规划协会是私人性质的非营利团体,特点是倡导区域合作。尽管区域规划协会接受州和地方政府的一些捐赠,但是其本身并不具有公共部门的性质,也没有州或地方政府的官员或代表担任要职,完全依赖私人公司的支持。由于缺乏官方地位认可,区域规划协会的作用受到了限制。近年来,区域规划协会的主要活动仅限于环境和基础设施研究,机构是纯粹的私人组织,没有官方的支持,也没有权力进行实施工作,它的存在纯粹是为了提供建议,而把实施工作留给了区域中的政府去做。
实例
明尼阿波利斯-圣保罗大都市区规划委员会
大都市区规划委员会负责包括排水和污水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开放空间、体育设施、公共交通和公路等方面的政策制定,1966年完成大都市区的规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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