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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传部机构与船舶管理和检查职能

2016-05-04

中国船检 2016年5期

本刊记者

晚清时期,清政府设立邮传部,专职交通行政方面的工作。邮传部下辖的船政司主管全国船政,包括掌议船律,对民间木帆船进行登记、验丈和质量检查等。邮传部在致力于发展航运和邮政事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中国近代航政事业奠定了坚实基础。

邮传部的设置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九月,清政府设立邮传部(1906年~1912年),专职交通行政方面的工作。1906年之前,交通行政工作无专管机构:船政招商局隶北洋大臣管理,内地商船隶工部管理,邮政隶总税务司管理,铁路、电政由相关大臣主管。

邮传部成立的大背景受国外政治局势动荡的影响: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日本以君主立宪小国,打败了沙皇专职的俄国。慈禧政府受到触动,认为清代的封建专制也应改制为君主立宪制,光绪三十二年七月十三日(1906年9月1日),清廷颁布《宣示预备立宪谕》,预备立宪,于是对国家行政体制——六部制进行了改革。

清政府的政治体制改革,是将户部改为度支部;工部并入商部,改称农工商部;兵部改为陆军部;刑部改为法部……同时增设邮传部。

邮传部的成立,还有国内因素的推动。当时,郑观应(1842年~1922年)撰写了《盛世危言后编》一书,认为清政府应争回包括船舶检验在内的航政管理权。郑观应曾先后担任太古轮船公司买办、上海电报局总办、轮船招商局帮办和总办等职务。

郑观应在船舶检验方面谈到:“外国通例,凡往来各口商船,无论中外必由地方官派国家所雇机器司及国家所雇之船主查验,其船之大小坚(音雨,恶劣),限装客位多少,至小轮拖带,亦宜限定船数,以免贪多失事”(《盛世危言后编》第八卷P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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