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的财务处理探讨
2016-04-29贺香利
经营者 2016年3期
关键词:企业
贺香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支付涉税款项时或收取涉税款项时,有权代税务机关扣留或收取税款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税务机关按解缴税款的2%支付手续费。其中,最为常见的要数个人所得税手续费。由于,相关制度和准则中并未对这部分收入有明确规定,所以不少企业对此项收入认识不统一,管理不规范,使用不合规定。本文将对个税手续费的会计及税务处理进行梳理探讨。
一、会计处理
在账务处理上,企业目前采用的方法主要有三种:通过“其他应付款”进行中转后支付;通过“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计入企业营业利润;通过“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计入企业非经常性损益。在具体的发放使用上,各企业采取的方法不尽相同,有的企业直接使用白条支取,有的企业以各种发票报销,还有的企业因不知如何处理而未进行发放使用,直接贡献了企业的利润总额。
二、税务处理
目前,对于企业取得的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要不要征收营业税以及按照什么税目征收营业税,一直存在着争议,全国各省地方税务局对此处理也不相同。例如,福建省、重庆市以及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网站对于此类问题的答复是不征收营业税,而江苏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税局则明确答复要征税。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一般来说,各省都要求并入到企业总收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中来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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