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理财方式比较与保险理财的优势分析
2016-04-29刘金
经营者 2016年3期
刘金
摘 要 本文对金融理财方式进行比较,针对金融理财机构、金融理财产品特点分别作出阐述,并对保险理财方式相较于其他理财方式的独特优势做出细致分析,以供同行交流参考。
关键词 金融理财 保险产品 监管机制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逐渐意识到个人理财的重要性,这为我国金融体制的进一步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机遇。为此,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推出了不同类型的金融产品,用来满足人们对于个人理财的需要。用户可对各种理财形式进行综合对比,最终选择一种适合自己理财需要的产品形式。
二、对金融理财机构监管主体的比较
金融机构的监管主体承担着规范行业标准、监督机构合法运营的责任。我国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以及保险公司等。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的监管主体,承担着规范银行业、信托业的监管职责。银监会对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最低资金标准做了明确限定;对商业银行推出的人民币理财产品资金规模、产品管理收费以及资金托管运营模式未作明确限定;赋予商业银行自主宣传个人理财产品的权力。银监会协同全国人大颁布了一系列规范信托业管理的条例,规定了信托公司实行集合性理财计划的合同上限与单份合同的资金下限;禁止直接或间接代理销售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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