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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销售环节中现场检查笔录的三段式制作方法

2016-04-29李文华

农村科学实验 2016年8期

李文华

摘要:现场检查笔录是实施农牧业行政处罚的重要证据,对农牧业执法机关开展执法活动,有效打击违法行为意义重大。但在执法实践中,由于执法人员对现场检查笔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制作不规范等原因易导致笔录质量不高,法律效力不足。笔者结合多年的农牧业执法工作实践,对农资销售环节中现场检查笔录制作方法进行分析研究,在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的基础上,对“现场检查情况”部分提出三段式写作方法,每段写作要求记录固定内容,三段内容写作完成就能形成一个完整有效的现场检查笔录,简洁明了,注重实效,可为基层执法人员提供一定参考。

关键词:农资销售;现场笔录;三段式;写作方法

日前,国内农资监管工作一般在生产、销售和使用三个环节进行,监管方式逐步形成了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安排部署监管任务,市级监督指导,县级具体落实的模式。在县级为主的区域管辖模式下,有的县级执法部门的辖区内生产企业很少,甚至很多地方没有农资生产企业,所以生产环节的检查并不具有代表性。而使用环节只要不现问题,现有的执法力量不可能做到走村串户,检查到每个使用者。农资销售环节自然成了执法检查的重点,执法人员在每次专项检查行动或日常监管中基本能够做到横到边坚到底对销售环节的全覆盖检查。但是,在发现有违法行为后,现场检查笔录中常出现不记载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的程序、记录内容不全面、笔录用语不规范等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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