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障流动人口选举权的建议
2016-04-29王晓修福
公民导刊 2016年9期
关键词:微信
王晓 修福

据国家相关部门统计;全国流动人口选民有2.7亿多,约占选民总数的三分之一。在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如果忽视这一庞大特殊群体,人大代表直接选举的民主广泛性基础就不实,选民的参选率也难以得到提升。
依据选举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选区选民参与投票数必须要“过半数”,选举才有效。从目前基层直接选举的现状来看,尤其是农村地区,如果不切实做好流动人口选民的参选工作,是很难保证选举的成功率。如今农村,少有青壮年村民在家守着承包耕地的,且现在农民的承包耕地有相当一部分也流转到承包大户手里,由少部分职业农民来耕作,剩余劳力都在外面挣钱。留守在家的都是一些妇女、小孩和老人。
要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宣传发动要有针对性,特别是针对外出流动人口的宣传发动要与时俱进。一方面,电话通知、寄送《致全体选民的一封信》等老办法继续用。另一方面,建立网络信息平台。诸如:以选区为单位建立QQ群或微信群,将选举信息实时在QQ群或微信群中发布。如此等等,通过网站、QQ、微博、微信和客户端之类的网络信息新技术,拉近与外出流动人口选民的距离,让流动人口选民在互联网空间就能参与到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之中。
其次,选民登记要有原则性。针对流动人口的选民登记,不能简单地参照户口信息或过去的选民登记表,一抄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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