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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论如何实现正面价值

2016-04-21马萍

记者摇篮 2016年4期
关键词:事件网络舆论舆论监督

马萍

【摘 要】近年来,网络作为新媒体迅速崛起,影响着当今社会的方方面面。网络舆论已经成为网民表达自己言论的重要渠道,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有不少网络舆论引发的事件,例如,“呼格吉勒图”案、“郭美美”事件等。本文通过一些具体的案例来分析网络舆论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最终达到引导网络舆论朝着理性的方向发展的目标,实现网络舆论的正面价值。

【关键词】网络舆论 事件 效应 舆论监督 理性发展

近年来,网络作为新媒体迅速崛起,散播的海量信息已成为民众获取信息的一个重要途径。“网络舆论就是通过互联网这个广阔的平台,网民们针对某一个社会热点问题或者网络话题所发表的意见的集合。这些意见会随着事件的不断演进而普遍地趋同一致。”

网络舆论的发展不过近十年的历史,但作为一种新兴的舆论方式,已然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影响力。1996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18岁的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一起奸杀案的凶手。被执行死刑。2014年12月15日,改判为无罪。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的连续报道,引起中国网民的强烈反应,呼吁“守望正义,相信法律”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正义可能迟到,但绝不会缺席。”这句话至今被网民广为传播。郭美美这个在微博上自称“住大别墅,开玛莎拉蒂”的20岁女孩,其认证身份居然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由此而引起部分网友对中国红十字会的非议。在漫天的质疑声中,中国红十字会和慈善事业都受到了极大的损失。31岁的吴菊萍是浙江嘉兴人,2011年7月在一居民小区一两岁女童突然从10楼坠落,在楼下的吴菊萍奋不顾身地冲过去用双手接住了孩子,孩子得救了,而她却手臂骨折。受伤较重,被网友称为”最美妈妈”,杭州市政府还为“最美妈妈“吴菊萍制作了亨氏雕塑,以彰显”一座城市的价值观”。如此种种,无一不表明网络舆论对社会产生了强大的影响力,产生了强大的社会效果。

网络舆论的影响力首先是由网络舆论的民间特征决定的。舆论主体——公众是构成舆论的必要要素,自主公众的形成对于估量舆论的价值具有重要意义。自主公众形成的前提是充分的言论自由空间和公众自主意识的存在,而网络传播恰好使这些前提成为一种可能。在新中国成立后的相当长时间里,传统大众媒体被用来作为单纯意识形态教育和政治动员的工具。公众既缺少媒介言论的自主权,也很难通过媒介及时发表反馈公众的意见,媒介丧失了民意表达的功能。进入网络时代,网络实现了自由开放的跨越时空的交互,网络技术赋予普通公民话语权,人们可以通过网络论坛、贴吧、微博等发表关于公共事务的想法,打破了传统的专业大众传播机构垄断舆论的格局,新的舆论渠道使得民众自主表达成为可能。

有关部门组织一项调查,在参与调查的网民中有80%的人非常关注网络舆论监督,当遇到社会不良现象时,93%的网民选择网络曝光。人们对网络所能起的政治作用大多持肯定的态度。其中,最多认同的是上网促进了人们更加了解政治,政府官员更加了解群众看法,这反映出网络上政治信息的内容丰富和传播迅速,为人们提供了一个了解政治的有效渠道,同时网民在网络上发表的看法也更容易获得政府方面的关注和了解,网络在中国已经成为政府和民众直接沟通的桥梁。随着网络舆论的发展,更多的人在网上参政议政,也使得网络问政深刻地影响着中国的政治。由此,网络舆论开辟了传递民意的新渠道,促进了政府与民众的沟通,政府可以更好地服务人民。通过网络舆论,政府在决策过程中能够获得更全面、真实的信息,使民间的智慧转化为政治资源。现在,一些政府部门已经把定期地在网络中收集网民意见,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政府相关部门将网上网民的意见归类上报,并作为决策参考。

网络舆论也是民间力量的展现,它促进政府决策和执行的规范化,社会监督得到了增强。传统媒体受行政区划和政治级别的限制,对政府行为的批评和监督空间很小,而网络打破了这些限制,使民众的声音汇聚起来,形成舆论压力。反对滥用权力、要求司法公正、保障公民权利一直是网上的热门话题。2010年至2011年的“药家鑫案”,在网络的不同平台上围绕案件发表的各种信息形成了此案的网络舆论,由于媒体报道中药家鑫被贴上了“富二代”、“官二代”的标签,加上其犯罪行为的恶劣,对药家鑫案的审判引起了广大网民关注。人们纷纷要求判决其死刑,所以在法院审判前,网络上已经产生了要求判决药家鑫死刑的观点,澎湃汹涌的民意将司法逼到墙角,就连局外人一句稍不留意的话语,都可能引来网络拍砖。中国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关于药家鑫杀人的“弹钢琴说”,就遭致不少网民的责骂,甚至被斥为“犯罪漂白家”。此案至今仍是一个存在“民意左右审判”争议的典型案例。刘涌是轰动全国的沈阳特大黑势力团伙案的“黑道霸主”,一审被判处死刑。2003年8月15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刘涌改判死缓。判决结果披露以后,引起网民的强烈反应,纷纷撰文抨击司法黑暗,间接促使最高人民法院50年来第一次提审普通刑事案“刘涌案件”,并罕见地推翻沈阳高法的判决,改判死刑,刘涌案一波三折,叹为观止。有舆论认为判处刘涌死刑是舆论监督的胜利。

互联网络的出现,为信息的传递提供了技术上解决的途径:政治中枢了解基层所遇到的空间障碍和精力、时间的支出大大地减轻了。此外,在信息传递制度上,信息的过滤层次减少,失真程度大大降低,所以网络舆论成为高层了解民情的新渠道。网络下情上达的功能在不断增强,其地位和功能得到了权威层的认可。

尽管网络舆论的民意表达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日渐重要,力量影响日益彰显,但与传统媒体相比,网络媒体的用户在人口中的比例很小,并且局限于教育程度和收入较高的公民,对时间的突破也成为其缺点——接触人群缺乏传统媒体因为定期发布而具有的共时性,因此发表自由、言论众多而缺乏明显的议程设置,所以影响力尚不如传统媒体,实际上互联网在总体上还没有达到信息流动主渠道的地位。虽然政府越来越重视网上的言论,但也反复提醒传统媒体不得随意引用网上的消息或文章,以免造成不良影响。这说明,网络舆论还有待发展成熟。

(作者单位:营口广播电视台)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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