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选》的选文标准初探
2016-04-20李慧雪
大观 2016年3期
关键词:标准
摘要:目前,国内对《文选》选文标准的研究,各执一词。本文通过研究探讨前人的研究成果,发现前人之研究存在一定的分歧,因此,本文在研究《文选序》的基础上,探究得出《文选》选文的两个标准:一:“以能文为本”;二:“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
关键词:文选;选文;标准
一、前人研究综述
前人对萧统《文选》的选文标准也有较多的研究,在这方面也取得了很大成果。但是前人的研究看法不一,存在一些分歧,概括起来前人的研究主要有两种看法:第一种是阮元、朱自清“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的观点;第二种是日本学者清水凯夫的“沈约说”。
(一)阮元、朱自清“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之观点
清代阮元最早把“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看作是萧统编写《文选》的选文标准。阮元在《书昭明太子文选序后》中说:“昭明所选,名之日“文0盖必文而后选也,非文则不选也。经也、史也、子也,皆不可专名之为文也。故昭明《文选序》后三段特明其不选之故。必“沉思飞“翰藻”,始名之为‘文,始以入选也。”阮元在《与友人论文书》说:“昭明《选序》,体例甚明。后人读之,苦不加意。《选序》之法,于经、史、子三家不加甄别,为其‘立意‘记事为本,非‘沉思‘翰藻之比也。”
朱自清先生在选文标准上也同意阮元的观点,他在《<文选>“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说》中这样评论阮元的观点:“这样看来:‘沉思‘翰藻可以说便是昭明选录的标准了。这是对的。”对于“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朱自清将其解释为:“事,人事也。义,理也。引古事以证通理,叫作‘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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