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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犯罪的防控——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为启发

2016-04-20张丽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武汉430074

贵州警察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张丽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北 武汉 430074)



贪污贿赂犯罪的防控——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为启发

张丽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北 武汉 430074)

摘 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面对新型社会安全隐患而创新提出的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社会和谐的治安策略,而贪污贿赂犯罪侵犯国家廉政建设制度、公共财产所有权,损害政府形象,社会危害性更大,亟需全方位、一体化实施防控。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为启发,贪污贿赂犯罪的防控可分别从防控主体和防控网建设两个方面加以完善和改进。在扩大贪污贿赂犯罪防控主体基础上,从空间、技术和制度三个方面加强防控网建设,以此作为主体实施防控的平台和渠道。

关键词: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贪污贿赂犯罪; 犯罪研究

随着新疆、昆明、广州、山东等地接连发生 “暴力恐怖案”“特大爆炸案”“故意杀人案”等一系列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刑事案件,社会治安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亟需采取新的治安策略予以应对。除了这些暴力犯罪活动频繁不断外,还有隐蔽、不直接侵犯公民人身及财产的犯罪也在社会上滋生蔓延,比如云南7个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100 件1373人[1],2014年6月至2015年5月成都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65人[2],山西晋中通报10起贪污贿赂犯罪典型案件[3]等。这些贪污贿赂犯罪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降低经济增长率,阻碍法治建设,造成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如何借鉴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理念,整合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诸要素,发挥它们的合作通力实现贪污犯罪防控之功能,需要我们仔细解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并与贪污贿赂犯罪防控衔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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