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冤假错案反思侦查观念的转变
2016-04-20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贵州警察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王 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从冤假错案反思侦查观念的转变
王 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摘 要:冤假错案的背后普遍存在着违法侦查的情况,导致这些违法侦查行为发生的重要原因是侦查人员自身的侦查观念存在着矛盾和冲突。为此,侦查人员应通过强化证据意识、强化诉讼意识、树立正确的程序意识、培养积极的侦查意识来转变过去旧有的思维,建立起积极的侦查观念,从而规范侦查行为,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最终实现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目的。
关键词:冤假错案;侦查观念;违法侦查
一、案例引入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高院依法对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流氓罪再审案举行公开宣判,认定原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随后,内蒙古高院向呼格吉勒图父母做出了200多万元的国家赔偿决定,时任呼格案专案组组长的呼和浩特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也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带走调查,至此,这起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的冤案风波暂时得到了平息,而此时,距离呼格吉勒图因“故意杀人罪、流氓罪”而被错误执行死刑已经过去了长达18年之久。
呼格吉勒图案是2014年整个冤假错案纠正工作的一个缩影,同时该案也和近年来发生的佘祥林案、赵作海案、杜培武案等影响重大的冤案一起,再次对我国刑事司法工作提出了大大的问号。接二连三的冤案,事实上已经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当形象,特别是冤案背后牵扯出的违法办案问题,让以公安机关为代表的办案部门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认同危机和荣誉挫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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